为进一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根据省领导批示精神,6月25日至7月3日,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联席会议组织省直有关单位组成4个联合督导组,由省农业厅、国土厅、林业厅、水利厅领导带队,对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督导。联合督导组到九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的19个县、37个乡镇、71个村,就各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情况、推动改革的具体举措、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确认、经营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以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等方面进展情况进行督导,对各地进一步推进改革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