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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福建省农业厅部门决算说明

来源:计划财务处 发布时间: 2017-08-30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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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批复省农业厅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闽财决〔201793号)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现将我厅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业厅(中共福建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闽委办〔2014〕6号),福建省农业厅(农办)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农村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起草并组织实施农业(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化、农垦等)和农村经济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参与拟订各项涉农政策;组织、指导农业执法工作。

(二)承担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了解掌握和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和农业、农村工作情况;开展“三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决策意见和建议。

(三)负责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参与拟订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农村土地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管理工作;指导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村民筹资筹劳、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和扶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建设与发展。

(四)承担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扶贫开发规划、政策;按分工组织、协调实施有关扶贫开发的工程和项目;协调开展社会扶贫工作;负责有关扶贫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指导农村基层建设、农村工作机制创新和指导农业及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并指导实施新农村建设、农村小康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建设,负责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管理和服务。

(六)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按规定承担农业固定资产投资的相关工作,组织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项目申报、农业专项资金的计划安排管理和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七)牵头研究起草和指导实施现代农业发展的政策规划,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等专项建设;拟订并指导实施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点龙头企业及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会同有关单位拟订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指导农产品行业协会建设与发展。

(八)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依据有关规定负责畜禽屠宰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及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拟订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承担农业标准化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与监督管理。

(九)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实施农作物种子(种苗,不含林木种苗和花卉)、食用菌菌种、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许可及监督管理(不含水产饲料及其添加剂在养殖环节投入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承担农业防灾减灾责任,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动植物疫病防治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不含森林植物、花卉、野生和水生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依法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乡村兽医管理相关工作;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消毒剂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十一)研究拟订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产业技术体系的建设,组织实施农业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技术引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按规定管理中等农业教育,组织实施农民培训、村级农民技术员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与管理工作;依法开展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农业系统劳模的评选和组织指导农民体育健身活动。

(十二)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草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依法管理耕地质量。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提出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建议,依法对农业资源保护、农业生产污染防治以及对农业生态环境造成直接污染或者破坏的行为实施监督管理;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的发展和农村节能减排工作;牵头管理外来物种(不含水生动植物物种、林木资源、陆生野生动物)。

(十四)研究拟订农垦发展政策,指导农垦系统深化改革;组织和指导垦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国有农场农用土地利用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热带、南亚热带作物发展规划,指导其农业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

(十五)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农机化促进政策;负责对农业机械安全使用的宣传、教育和管理;依法负责农机安全监理和试验鉴定等有关工作;依法组织农业机械产品的调查,指导农机作业安全和维修的管理。

(十六)承办农业涉外、涉港澳台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农业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牵头组织研究拟订闽台农业合作与交流的有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农业利用外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七)组织实施山海协作战略,研究拟订山海协作发展规划、政策措施;牵头组织实施省内山海协作;协调省直有关单位挂钩帮扶工作和沿海与山区县(市、区)对口协作工作。

(十八)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福建省农业厅包括17个机关行政处室、26个下属单位和5所农校,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全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福建省农业厅本级

财政核拨

189

167

福建省农业执法总队

财政核拨

8

7

福建省农业机械监理所

财政核拨

12

10

福建省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

财政核拨

12

10

福建省植保植检总站

财政核拨

21

20

福建省农业经济技术中心

财政核拨

6

5

福建省农业对外经济合作中心

财政核拨

19

17

福建省边际动物防疫监督总站

财政核拨

18

16

福建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财政核拨

28

27

福建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财政核拨

32

29

福建省水土保持与乡村发展亚行贷款项目办公室

财政核拨

17

16

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财政核拨

46

38

福建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财政核拨

21

17

福建省农垦与南亚热带作物经济技术中心

财政核拨

21

20

福建省农业生态环境与能源技术推广总站

财政核拨

15

13

福建省农业机械鉴定推广总站

财政核拨

26

21

福建省农田建设与土壤肥料技术总站

财政核拨

18

16

福建省种植业技术推广总站

财政核拨

36

29

福建省种子管理总站(福建省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

财政核拨

27

26

福建省畜牧总站(福建省草地监理所)

财政核拨

22

18

福建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财政核拨

12

12

福建省农业信息服务中心

财政核拨

6

8

福建省农民体育协会办公室

财政核拨

3

3

福建省农产品加工推广总站

财政核拨

27

24

福建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办公室

财政核拨

25

29

福建省食用菌技术推广总站

财政核拨

40

33

福建省热带作物科学研究所

财政核拨

62

49

泉州市农业学校

财政核拨

230

163

漳州市农业学校

财政核拨

123

94

龙岩市农业学校

财政核拨

128

124

三明市农业学校

财政核拨

196

165

南平市农业学校

财政核拨

260

150

 

三、2016年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全省农业系统认真落实新发展理念,着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效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自然灾害多发重发的严峻挑战,全省农业农村保持了稳中有进的良好态势。全省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增长3.5%,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实现年初既定目标。突出表现为“三稳”:粮食生产保持稳定,有效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推进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加快粮食产能区建设,粮食总产稳定在650万吨以上。主要农产品稳中有增,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肉蛋奶产量分别达到1820万吨、745万吨、41万吨、250万吨、271万吨,市场供应充足,总体效益较好。农民收入稳步增长,收入增幅连续6年高于城镇居民,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从去年的2.41:1缩小到2.39:1。呈现许多新的亮点:

  特色现代农业加快发展。“一区两园”建成41个特色优势产业集中区,园区的要素集聚、示范带动等平台作用有效发挥。累计建成设施农业生产基地180多万亩,千亩以上设施农业基地超过110个。规模生猪养殖场标准化升级改造扎实推进。全省农作物和畜禽良种覆盖率达96%以上,主要增产技术入户率超过90%,农技推广通过12316平台实现移动全程服务,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提高到48%。

  农村三产融合成效初显。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到4300多家,产值9800多亿元,农产品加工率达到45%;农产品网上交易活跃,交易额位居全国前列;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业年接待游客8180多万人次,营业收入达到120多亿元。

  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持续提升。深入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1213”行动计划,建设各类标准化生产基地3173个,“三品一标”认证产品总数达3310个,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水平稳步提高。农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两大监管信息平台全面投入使用,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国家对我省农产品质量抽检综合合格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考核位居全国前列,全省没有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扎实推进平安农机示范创建,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

  脱贫攻坚首战告捷。年度脱贫20万人、造福工程搬迁15万人任务超额完成。60个千户以上贫困人口的县全面建立扶贫小额信贷风险担保机构。累计建成山海协作共建产业园区22个,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发展加快。闽宁扶贫协作得到中央表扬,“联席推动、结对帮扶、产业带动、互学互助、社会参与”的扶贫协作机制得到推广。全国扶贫改革试验区工作座谈会在我省召开,国务院扶贫办对我省工作充分肯定。

  农业对外合作不断深化。闽台特色乡镇交流深入开展,农业利用台资规模保持全国第一。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发展,农业“走出去”步伐加快,“闽茶海丝行”、农业国际贸易投资等活动取得可喜成果。在全国农产品出口负增长的情况下,我省农产品出口逆势增长4.5%,出口规模位居全国第二。

  农村改革扎实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如期完成年度任务,土地流转率超过34%。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培育,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到771家,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分别达到3.2万家、1.8万家,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力度加大。省级现代农业信贷风险补偿、农户生产性贷款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政策不断完善,蔬菜、生猪目标价格保险启动实施。农村集体股份权能改革、扶贫开发综合改革试点、“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农垦改革等稳步推进,农业农村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福建省农业厅年初结转结余34155.23万元,本年收入56312.29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75.43万元,本年支出56665.73万元,结余分配872.92万元,年末结转结余33104.31万元。

(一)2016年本年收入56312.29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11837.39万元,下降17.37%。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47266.76万元。

2. 上级补助收入1218.21万元。

3. 事业收入121.58万元。

4. 经营收入28.10万元。

5. 其他收入7677.64万元。

(二)2016年本年支出56665.71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1552.81万元,上升2.82%。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26805.34万元。

2. 项目支出29835.27万元。

3. 经营支出25.13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46587.16万元,比2015决算数42489.69万元增加4097.47万元,上升9.64%,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2.82万元。其中: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5万元,引进人才费用300万元,台湾事务34.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3.32万元,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台湾事务方面支出。支出较2015年决算数491.16万元减少68.34万元,下降13.91%,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费用减少

(二)205教育支出13079.36万元。其中:中专教育10572.26万元,他职业教育支出2504.75万元,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2.35万元。主要用于五所农校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支出、项目支出。支出较2015年决算数12453.76万元增加625.6万元,上升5.02%,主要原因是农校项目款增加

(三)206科学技术支出1033.22万元。其中:自然科学基金1.72万元,机构运行615.52万元,社会公益研究322.67万元,科技条件专项93.31万元,主要用于省热作所、区划所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支出、公益类科研等专项支出。支出较2015年决算数1284.24万元减少251.02万元,下降19.55 %,主要原因是减少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任务

(四)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36.47万元。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56.31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201.6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84.56万元,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57.02万元,主要用于全厅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支出。支出较2015年决算数4811.47万元减少1975万元,下降41.05%,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调整

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94.87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291.65万元,事业单位医疗368.54万元,其他医疗保障支出34.68万元,主要用于全厅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支出。支出较2015年决算数729.9万元减少35.03万元,下降4.8%,主要原因是调整医疗保险交缴基数

211节能环保支出3.0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污染防治支出。支出较2016年决算数1.37万元增加1.7万元,上升124%。

213农林水支出26714.5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3371.22万元,机关服务132.31万元,事业运行7106.88万元,农垦运行282.15万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4646.14万元,病虫害控制4894.01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1402.74万元,执法监管11.2万元,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230万元,农业行业业务管理769.97万元,农产品加工与促销192.57万元,农村公益事业75.97万元,其他农业支出2474.8万元,其他扶贫支出1100万元,其他农林水支出24.6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病虫害及疫情监测、防控、动植物产品检疫、检测、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机购置补贴、畜牧良种补贴、农业生产保险补贴、农村沼气建设、农村社会扶贫建设、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对外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支出。支出较2015年决算数21026.98万元增加5687.58万元,上升27.05%。

 (221住房保障支出1788.83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1457.75万元,提租补贴331.0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和提租补贴等支出。支出较2015年决算数1673.41万元增加115.42万元,增长6.9%,主要原因是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基数

 (229其他支出13.96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442.38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2366.79万元减少924.41万元,下降39.06%,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229其他支出1442.38万元。用于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442.38万元,主要原因是农校使用上一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设施结转结余款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256.82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454.37万元减少197.55万元,下降43.48%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76.31万元,主要用于考察目的国(地区)现代农业发展状况,洽谈合作项目,拓展合作渠道,引进先进农业设备和农业项目,推销福建农产品等。2016年本单位参加出国(境)共1324人次,出国(境)费用比2015年决算数85.88万元减少9.57万元,下降11.14%。主要原因是我厅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压缩“三公经费”的规定,进一步压缩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3.41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车辆保有量94辆。与2015年决算数318.98万元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165.57万元,下降51.91%。主要原因是我厅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压缩“三公经费”的规定,进一步压缩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27.1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厅系统对外、对内业务交流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342批次、接待总人数2694人。与2015年决算数49.51万元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22.41万元,下降45.26%,主要原因是我厅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接待数量和接待标准,压缩接待费用开支,厉行节约。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94.62万元,比2015年下降2.89%,主要是加强厅机关内控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实现“三公经费”零增长。

九、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闽财绩函〔2017〕5号)要求,公开项目概况、评价过程、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支出统计表

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政府采购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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