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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省农业厅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18-03-02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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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部门预算经省(市、县、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厅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省农业厅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农村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起草并组织实施农业(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化、农垦等)和农村经济的地方性法规、政策规章和政策;参与拟订各项涉农政策;组织、指导农业执法工作。

    (二)承担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了解掌握和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和农业、农村工作情况;开展“三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决策意见和建议。

    (三)负责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参与拟订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农村土地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管理工作;指导农民负责监督管理、村民 筹资筹劳、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和扶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建设与发展。

    (四)承担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扶贫开发规划、政策;按分工组织、协调实施有关扶贫开发的工程和项目;协调开展社会扶贫工作;负责有关扶贫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指导农村基层建设、农村工作机制创新和指导农业及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并指导实施新农村建设、农村小康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建设,负责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管理和服务。

    (六)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按规定承担农业固定资产投资的相关工作,组织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项目申报、农业专项资金的计划安排管理和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七)牵头研究起草和指导实施现代农业发展的政策规划,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等专项建设;拟订并指导实施农业产业产业化、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点龙头企业及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会同有关单位拟订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指导农产品行业协会建设与发展。

     (八)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依据有关规定负责畜禽屠宰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及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拟订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承担农业标准化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和监督管理。

    (九)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实施农作物种子(种苗,不含林木种苗和花卉)、食用菌菌种、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许可及监督管理(不含水产饲料及其添加剂在养殖环节投入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承担农业防灾减灾责任,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动植物疫病防治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不含森林植物、花卉、野生和水生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依法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乡村兽医管理相关工作;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消毒剂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十一)研究拟订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产业技术体系的建设,组织实施农业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技术引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按规定管理中等农业教育,组织实施农民培训、村级农民技术员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与管理工作;依法开展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农业系统劳模的评选和组织指导农民体育健身活动。

    (十二)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草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依法管理耕地质量。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提出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建议,依法对农业资源保护、农业生产污染防治以及对农业生态环境造成直接污染或者破坏的行为实施监督管理;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的发展和农村节能减排工作;牵头管理外来物种(不含水生动植物物种、林木资源、陆生野动物)。

     (十四)研究拟订农垦发展政策,指导全省农垦系统深化改革;组织和指导垦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国有农场土地利用工作;负责拟订全省热带、南亚热带作物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其农业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

     (十五)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农机化促进政策;负责对农业机械安全使用的宣传、教育和管理;依法负责农机安全监理和试验鉴定等有关工作;依法组织农业机械产品的调查,指导农机作业安全和维修的管理。

     (十六)承办农业涉外、涉港澳台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农业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牵头组织研究拟订闽台农业合作与交流的有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农业利用外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七)组织实施山海协作战略,研究拟订山海协作发展规划、政策措施;牵头组织实施省内山海协作;协调省直有关单位挂钩帮扶工作和沿海与山区县(市、区)对口协作工作。

    (十八)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省农业厅包括24个机关行政处室和26个下属单位、4所农校,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

经费性质

编制数

在职数

省农业厅(省委农办)

财政核拨

186

168

省农业执法总队

财政核拨

9

9

省农业机械监理所

财政核拨

12

10

省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

财政核拨

12

11

省植保植检总站

财政核拨

21

20

省农业经济技术中心

财政核拨

6

5

省农业对外经济合作中心

财政核拨

19

15

省边际动物防疫监督总站

财政核拨

16

16

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财政核拨

28

27

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财政核拨

32

26

省水土保持与乡村发展亚行贷款项目办公室

财政核拨

17

16

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财政核拨

45

40

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财政核拨

21

19

省农垦与南亚热带作物经济技术中心

财政核拨

20

19

省农业生态环境与能源技术推广总站

财政核拨

14

14

省农业机械鉴定推广总站

财政核拨

24

21

省农田建设与土壤肥料技术总站

财政核拨

18

15

省种植业技术推广总站

财政核拨

30

28

省种子管理总站

财政核拨

27

26

省畜牧总站

财政核拨

21

19

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财政核拨

12

12

省农业信息服务中心

财政核拨

12

11

省农民体育协会办公室

财政核拨

2

2

省农产品加工推广总站

财政核拨

26

24

省农村工作研究中心

财政核拨

25

26

省食用菌技术推广总站

财政核拨

33

30

省热带作物科学研究所

财政核拨

51

49

南平市农业学校

财政核拨

260

152

龙岩市农业学校

财政核拨

128

120

泉州市农业学校

财政核拨

230

169

三明市农业学校

财政核拨

196

177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农业农村工作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践行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优化农业产能和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效益优先,大力推进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加快特色现代农业建设,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全面推进农业农村发展。

(一)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着力巩固提升粮食产能。一要压实责任。对标粮食安全责任制,制定全年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层层分解落实到乡到村,通过加大政策引导力度、扶持发展规模经营,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二要守住底线。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会同国土部门完成800万亩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三要提升品质。加强优质稻新品种示范基地建设,推广优质稻600万亩以上,扩大专用甘薯、马铃薯品种覆盖面。四要夯实基础。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复垦改造山垅田20万亩,继续实施“地力提升1112工程”,加快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为稳面积、增产能提供保障。

(二)坚持全产业链推动,着力加快特色现代农业建设。一要调整结构优化一产。围绕特色产业集聚发展目标,推动武夷岩茶等国家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首批划设50个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推进安溪国家现代茶业产业园建设,组织平和、古田争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推进59个省级、100个市级、300个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不断提升福建农民创业园、台湾农民创业园、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水平,打造特色现代农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平台和示范窗口。强化项目带动,引导企业等主体到现代农业产业园投资兴业,实施现代农业重点项目350个以上,新增投资超过100亿元。开展产业兴村强县行动,支持发展“一村一品”,培育发展安溪茶叶、平和蜜柚、古田食用菌、光泽肉鸡等一批特色产业产值超百亿的“一县一业”。二要补齐短板深化二产。重视发展农产品加工,抓好100个蔬果初加工基地和产后商品化处理中心建设,推进蔬菜产地初加工、净菜上市、包装运输、标识销售、质量追溯,支持水果分级包装、低温处理、冷链物流,提高蔬果上市品级。推动茶叶、食用菌、畜禽等产品精深加工,农产品加工转化率提高到70%。加大龙头企业培育和支持力度,引导与合作社、农户建立更为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发展产业化规模化经营。三要搞活流通强化三产。今年要新建10个行业性产销联盟,支持发展定制配送、直供直销等流通新模式,推进农超对接、农批对接,发展农村电商,让农产品卖得更好、卖出好价钱。四要拓展功能融合一二三产。充分发挥生态优势,依托绿水青山、田园风光、乡土文化等独特资源,大力发展休闲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支持创建一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县,推动建设一批特色农业小镇,培育100个休闲农业示范基地,将特色产业、生态资源与旅游、文化、康养等深度融合,通过多种方式把农业农村生态文化价值转化为经济效益。加强政策支持和引导服务,培育一批“双新双创”典型。

(三)坚持质量兴农,着力推进品牌农业发展。一要重源头,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安全农产品和食品,既是产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但归根到底是产出来的。”要从源头抓起,认真做好农业标准的制定修订、宣传推广、使用指导和转化落地工作,支持农产品生产主体开展产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今年全省建设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3000个以上,力争到2020年规模生产基地全部实现按标生产。二要重监管,突出关键环节防控。农业生产主体多、链条长、范围广,必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围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抓监管。要推进农资监管信息平台建设,推动农药、兽药、肥料、饲料等投入品购、销、用全程监管。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信息平台改造升级,扩大覆盖面,推动进入批发市场、连锁超市、主要农贸市场的农产品全部实现“一品一码”、标识销售、全程追溯。推进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无缝对接,推动准出与准入基本要件、质量管控、质量信息有机衔接。加强农产品质量问题专项整治,扩大县乡快检范围,加大省市“两检合一”“检打联动”力度,对不合格产品严格追踪溯源、严厉依法查处,确保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监测合格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三要重品牌,着力提高发展质量。把打造品牌、开拓市场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突出品种引领、品质提升、品牌打造。今年全省新增“三品一标”农产品200个以上,创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10个,认定福建名牌农产品20个以上,打造一批出口农产品自主品牌,培育一批综合实力强的品牌农业企业,支持各地争创全国知名区域公用品牌和名牌农产品。强化品牌宣传推介,用好各类新媒体,继续加大特色产业电视宣传力度,组织农业企业参加“9·8”投洽会、中国国际农交会、全国绿博会等知名展会。实施特色优势农产品出口提升行动,持续开展“闽茶海丝行”等推介活动,稳步推进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设立闽茶文化推广中心,进一步提升福建名牌农产品的知名度影响力。

(四)坚持绿色发展,着力加强生态农业建设。一要加强农业生态保护。强化耕地土壤污染监测与管控,实施农产品产地土壤长期定位、国控例行监测,做好第二次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继续开展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减量化行动,着力在提高利用率、减少使用量上下功夫,推进减肥增效示范县建设和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推动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比上年减少3%以上。二要完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巩固生猪养殖污染防治成果,严格控制生猪养殖总量,对保留的生猪养殖场全面建立台账制度,实行建档立卡、一场一档管理,健全乡镇常态化监管机制,坚决遏制生猪违规养殖反弹回潮和污染环境行为。加快建设规模养殖场信息平台,逐步将监管范围扩大到所有畜禽规模养殖场。三要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首先,要抓好生态农业“2111”试验示范工程,推动漳州、南平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区建设,支持10个县创建省级以上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区,同时作为生态农业绿色发展试点先行区;支持创建10个省级以上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示范县、10个国家级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探索生态农业发展的新模式新机制。其次,要全面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围绕收集、处理、利用等关键环节,建立健全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实现变污染为资源、就地就近循环利用。第三,要开展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试点,有效实现源头减排。

(五)坚持科技强农,着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推广。一要深入实施种业创新工程。良种是农业科技的重要载体,是带有根本性的生产要素。要组织开展联合育种攻关,选育推广一批优质、专用、特色新品种,支持建设一批优质特色良种扩繁基地,推动主要农产品新一轮品种更新换代。深化闽台种业交流合作,示范推广台湾农业优良新品种100个、新技术50项。二要不断强化农业技术集成推广。以产业和市场需求为导向,紧扣农业现代化建设需要,加强农业重点领域科技联合攻关。大力推广农业“五新”,集成组装推广一批高产高效、资源节约、生态环保的新技术新模式,促进产业加快转型升级。进一步加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围绕水稻、茶叶、水果、食用菌、蔬菜、畜禽等重点产业,组织开展新技术的熟化、集成配套和示范推广,强化科技对产业发展的有力支撑。三要大力发展数字农业。推进“互联网+”应用,为现代农业插上互联网的翅膀。建设福建“131农业云”信息服务平台,加强农业大数据开发,推动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应用。建设10个现代农业智慧园、220个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基地,开展农业互联网小镇建设试点。加快信息进村入户,拓展完善“12316”平台功能,新建益农信息社3000个,发展“互联网+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四要加快提升农业物资装备水平。大力发展设施农业,继续实施重点设施农业项目补贴政策,力争新增设施农业面积7万亩以上。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将更多适合我省特色产业发展的先进农机具纳入补贴范围,加快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

(六)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着力打好脱贫攻坚战。一是对象要更精准。强化贫困人口动态管理,严格对照“两不愁三保障”的标准,对返贫、脱贫不稳和遗漏的贫困人口及时进行再识别,确保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对已脱贫的贫困户,在脱贫攻坚期内给予持续扶持,确保稳定脱贫。编制23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2201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人口的脱贫滚动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指导符合条件的重点县、贫困村分年度有序退出,确保所有重点县、贫困村如期摘帽,与全省同步进入全面小康。二是责任要更落实。进一步完善“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工作到村、帮扶到户”的工作机制,逐层逐级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各地要根据中央和省里的部署,抓紧研究制定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意见和持续减贫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落实《扶贫手册》和《挂钩帮扶工作手册》管理制度,确保挂钩帮扶责任落实到位。三是措施要更有效。把提高脱贫质量摆在首位,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改进帮扶方式方法,着力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坚持一户一策、对症下药、靶向发力,全面落实产业、就业、搬迁、金融、健康、教育、生态、低保兜底保障等扶贫措施,切实增强贫困群众增收脱贫的内生动力。尽快落实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雨露计划培训任务,做到任务早下达、工作早部署、资金早拨付、项目早实施,确保完成搬迁1.5万人、培训4万人次。扎实推进扶贫小额信贷,不断扩大贫困户覆盖面,做到应贷尽贷。积极探索创新扶贫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产业扶贫、就业扶贫、资产收益扶贫、医疗叠加保险精准扶贫等制度。四是监督要更有力。落实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工作部署,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以作风攻坚促脱贫攻坚,确保脱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成果真实。完善扶贫监督考核办法,不断提高监督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有效性。用好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对扶贫资金进行全过程监管。

(七)坚持改革创新,着力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一要落实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着力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逐步建立规范高效的“三权”运行机制。全面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上半年完成县(市、区)数据库成果汇交,确保证书全部发放到户。完善提升县乡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平台功能,加快建立集信息发布、产权交易、权益评估、抵押融资等于一体的县级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二要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今年要基本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2019年基本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2020年全省有经营性资产的村镇基本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三要加快推进农垦改革发展。各地要加快国有农场分离办社会职能改革和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度,确保年内基本完成。四要加快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全面落实各项扶持政策,促进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继续实施新型职业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和农村实用技术远程培训,不断壮大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力争到2020年达到50万人规模。五要健全支持小农户发展的新机制。要通过加大对小农户的政策倾斜、改善生产设施条件、开展多样化的联合与合作、发展面向小农户的普惠金融,把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六要积极推进改革试点。继续推进沙县农村金融服务、屏南扶贫机制创新,抓好晋江、漳平、沙县、荔城、同安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国家级试点,及时总结提升试点经验,积极打造农村改革福建模式。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省农业厅收入预算为305327.94万元,比上年增加127770.8万元主要原因是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补助纳入预算。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92075.31万元,财政专户拨款448万元,其他收入1697.56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11107.07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05327.9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7105.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45.1万元,公用支7893.48万元,项目支出278284.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92075.31万元,比上年增加127847.17万元,主要原因是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纳入预算,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2050302中专教育10093.44万元。主要用于所农校的人员支出、公用支出、项目支出。

     (二)2050999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2760万元。主要用于新型职业农民素质提升工程方面的支出。

     (三)2060301机构运行(应用研究)766.09万元。主要用于福建省热带作物科学研究所等单位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支出。

    (四)20600503科技条件专项55.1万元。主要用于福建省热带作物科学研究所等单位的项目支出。

    (五)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21.26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行政离退休人员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支出。

     (六)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36.52万元。主要用于厅下属单位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支出。

    (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69.3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用。

     (八)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419.68万元。主要用于厅行政单位医疗经费。

     (九)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55.11万元。主要用于厅下属单位的医疗经费。

     (十)2130101行政运行(农业)5131.62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行政处室及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公用支出;农业普法、行政复议和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经费、农业科技宣传、农业农村专题规划与调研、项目监督等支出。

    (十一)2130103机关服务(农业)315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行政处室及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物业管理及修缮等支出。

     (十二)2130104事业运行(农业)4865.4万元。主要用于厅下属单位的基本支出、公用支出、农业(种植业、畜牧、农机)行业业务管理经费、农产品宣传展示、农牧业调查监测、市场信息业务、农业“走出去”发展战略、农业安全监测与物资储备等方面的支出。

     (十三)2130105农垦运行231.91万元。主要用于农垦机构的基本支出。

     (十四)213010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3190万元。主要用于种业创新与产业发展等支出。

     (十五)2130108病虫害控制11184.04万元。主要用于动植物疫病等农业风险防控支出。

     (十六)2130109农产品质量安全142031.93万元。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与监管、粮食生产与安全等方面的支出。

     (十七)2130110执法监管63.17万元。用于农业执法方面的业务费支出。

     (十八)2130112农业行业业务管理571.89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政策研究、扶贫开发、市场信息、农民减负等农业行业基本业务管理工作支出。

     (十九)2130124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5300万元。主要用于培育农民合作组织、家庭农场以及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2130126农村公益事业670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生态建设专项的支出。

    (二十一)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32733.42万元。主要用于特色现代农业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9500万元。主要用于“造福工程”改造搬迁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   2130507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26081万元。主要用于农村贫困地区扶贫贷款的奖补和贴息、农产品加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补助、山海协作发展、雨露计划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25501万元。主要用于中央财政专项扶贫整村推进扶贫开发方面的支出。

    (二十五)2210201住房公积金1445.7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十六)2210202提租补贴352.68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提租补贴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188.9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7328.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6860.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安排110万元。主要用于考察目的国(地区)现代农业发展状况,洽谈合作项目,拓展合作渠道,引进先进农业设备和农业项目,推销福建农产品等。与上年相比支出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136.8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农业厅系统对外、对内业务交流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0.36%,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数量和接待标准,压缩接待费用开支,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22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7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4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与上年支出相比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与上年相比支出增长25%,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需要更新。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福建省农业厅(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98.08万元,比2017年增加1.55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福建省农业厅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213.57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1287.6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底,福建省农业厅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其他用车35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6台(套),单价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福建省农业厅共设置绩效目标13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316286.32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3-1  2018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3-2  2018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3  2018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3-4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

况表

      3-8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

类情况表 

             3-9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

出预算表 

              3-10  2018年度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

   3-11  2018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3-12  2018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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