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县(市、区)财政局、农业局:
为加快推进品牌农业建设,扩大福建品牌农产品的国内外影响力和竞争力,现下达品牌农业专项资金1614万元,用于“三品一标”认证补助,奖励福建名牌农产品(农业类)获牌主体,扶持福建名牌农产品广告宣传,款列“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科目支出。
请根据《福建省农业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支持“三品一标”品牌发展的通知》(闽农计〔2016〕23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农业建设七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7〕9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业七大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的意见》(闽政〔2017〕31号)、《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评选认定管理暂行办法》(闽农绿〔2017〕203号)等及时拨付资金,并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 1. 2018年品牌农业专项资金分配表
2. 2018年品牌农业项目绩效目标表
3. 2018年品牌农业广告宣传项目实施方案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厅
2018年5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