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县(市、区)财政局、农业局:
为推动我省特色现代农业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下达2018果业与富硒农业发展资金1500万元(详见附件)。款列“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科目支出。项目采取“先建后补”扶持方式,请有关县(市、区)农业局根据省财政厅、农业厅制定的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7〕15号)、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组织项目实施。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农业局联系人信息等材料请于7月30日前报送省农业厅种植业管理处备案,项目验收及总结等材料请于12月31日前以县级农业、财政部门联文报送省农业厅、财政厅。
附件:1.2018年果业、富硒农业发展项目资金分配表
2.2018年果业发展项目绩效目标表
3.2018年富硒农业发展项目绩效目标表
4.2018年果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
5.2018年富硒农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厅
2018年7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