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设区市财政局、农业局(扶贫办):
经省政府批准,从2018年起,我省雨露计划实施内容按照国务院扶贫办要求,调整为对我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子女正在接受中、高职等职业教育和技工院校教育的予以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根据《福建省雨露计划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8]16号)精神,各市调查摸底核实比对后共上报扶持对象4987人,现按每人每学年3000元补助标准安排下达2018年雨露计划补助资金1496.1万元(见附件),款列“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预算科目。
各地要认真按照《福建省雨露计划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8]16号)要求,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各设区市财政、农业部门要及时将雨露计划补助资金分解下达到有关县(市、区);县级农业或扶贫部门要进一步核实雨露计划扶持对象身份、学籍和账户信息,财政部门据实予以核定补助人数及补助金额,及时将雨露计划补助资金转入扶持对象本人或家庭成员银行账户。各设区市农业局(扶贫办)于8月31日前将2018年雨露计划资金下达和补助情况报省农业厅备案。
联系处室:社会扶贫与山海协作处
电子邮箱:shfpshxz@163.com
联 系 人:张腾云
联系电话:0591-87823267。
附件:1.2018年雨露计划补助资金安排表
2.2018年雨露计划资金绩效目标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厅
2018年7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