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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土肥站开展肥料“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来源:福州市农业局 发布时间: 2018-07-13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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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2018年农药、兽药和肥料“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农综明传【2018】151号)和《福州市农业局关于印发福州市2018年肥料“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榕农综【2018】207号)文件精神,福州市土肥站组织开展了肥料经营环节和肥料生产环节的“双随机”检查活动。根据“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要求,随机抽取闽侯县为检查县,从肥料经营者名录库中随机抽取5家,分别为闽侯县农资公司白沙第二经营部、闽侯县白沙供销社新街生资门市部、闽侯县农资公司荆溪第三经营部、福州市育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闽侯农资公司门市部;从肥料生产者名录库中随机抽取1家--福州兴农有机肥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抽查。从闽侯县农业局抽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2名执法监督检查人员,对抽查对象执法检查。 

  此次执法检查肥料生产企业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一、产品是否取得肥料登记证;二、产品标签标识、技术指标是否有与肥料登记证产品一致;三、产品是否有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境等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四、产品是否存在肥料登记证过期、套证或无证生产情况;五、产品是否存在一证多用的情况;六、生产是否明确岗位责任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职能部门等;七、生产是否建立原材料进货及成品质量管理制度;八、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九、是否有完整的生产台帐;十、是否建立肥料产品出厂销售记录制度等。肥料经营者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一、有无保证所销售产品质量的规章制度;二、是否销售未取得肥料登记证的产品;三、是否建立肥料产品进货验收制度;四、是否建立肥料销售档案;五、是否销售肥料产品技术指标是否与肥料登记证一致;六、是否销售未取得肥料登记证的肥料产品;七、是否销售包装标识不规范、标签残缺不清或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产品;八、是否存在采购、销售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产品;九、是否向购买人按测土配方施肥建议卡推荐肥料产品;十、是否存在销售伪劣肥料产品的记录等。 

  6月27日执法检查结果为:1. 闽侯县农资公司白沙第二经营部、闽侯县白沙供销社新街生资门市部和闽侯县农资公司荆溪第三经营部3家未制定保证所销售产品质量的规章制度2. 闽侯农资公司门市部、闽侯县农资公司白沙第二经营部、闽侯县白沙供销社新街生资门市部和闽侯县农资公司荆溪第三经营部4家未建立肥料产品进货验收制度3. 闽侯县白沙供销社新街生资门市部、闽侯县农资公司白沙第二经营部和闽侯农资公司门市部3家未建立肥料销售档案。针对以上问题,执法检查督促经营网点及时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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