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示范引路。全市高标准打造21乡村旅游试点村、35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试点村,截止6月底,已启动建设项目150个,完成投资12206万元,开展村庄清洁行动412次,新建改建公厕56座,新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31座,拆除空心房766栋。
二是培训上路。制定下发《关于聚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的实施意见》,采取走出去的形式,组织100名党政领导干部赴浙江开展乡村振兴专题培训。市一级组织举办培训班两期,培训98人次。
三是督查赶路。将乡村振兴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大督查大落实”内容,制定《龙岩市乡村旅游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试点村激励措施实施办法》,对全市21个乡村旅游试点村和35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试点村工作进展情况、资金投入水平、工作成效等方面进行评价,通过检查发现问题,通报问题,督促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