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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稳步助推脱贫攻坚

来源:三明市农业局 发布时间: 2018-12-18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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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保障义务教育。全面落实“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要求,2018年,明溪县从幼儿教育到普通高中教育共计拨付各类困难学生补助资金187.185万元,受助学生1793人次。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共为199名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推荐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发放贷款140.34万元。在落实好普惠政策的同时县里出台配套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就读大中专院校再次给予补助,其中,中专(技校)每人每学年补助2000元、大专每人每学年补助3000元、本科每人每学年补助5000元。2018年,共计资助大中专学生71人,补助资金20万元。 

  二是保障基本医疗。认真落实各项医疗保障政策,切实缓解贫困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2018年以来,共计344贫困户进行医疗就诊,医疗总费用约398.6766万元,各道合计报销380.8054万元,报销比例95.52%,进一步减轻贫困户医疗负担,在落实好医疗普惠政策的同时,统一为每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了100元的商业医疗保险,并出台《明溪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目录外”医疗费用补助实施办法》,贫困户个人年度医疗自付金额5000元以下的按50%给予补助,5000至1万元按60%给予补助,1万元以上按70%给予补助,年封顶2万元,进一步增强贫困户健康扶贫保障。 

  三是保障住房安全。累计实施贫困户易地搬迁474户1606人,建成集中安置区9个,集中安置贫困户356户1178人,占贫困人口总数24%,并通过建设温室大棚、帮扶贫困户创业、就业等,解决搬迁贫困户后续发展问题,确保贫困户住得下、能致富。大力实施危房改造,在全县490户居住在C、D级危房的贫困户于2017年底全部完成危房改造的基础上,今年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全县贫困户住房进行房屋安全性状况排查评定,建立“一户一档”,县乡统筹资金对贫困户房屋修缮予以补助,保障贫困户住房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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