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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泰县农业农村局多举措集中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来源:漳州市农业局 发布时间: 2019-01-16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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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维护群众健康和合法权益,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等六单位关于印发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18〕224号)《漳州市农业局等七单位关于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漳农综〔2018〕121号)要求,自2018年12月下旬以来,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1、加强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截至目前,辖区所有31家食品生产企业、20家食品批发经营户、118家餐饮经营户均100%完成平台注册,录入数据18万余条,并对2家录入信息不及时的批发经营户立案处理。目前,全县有183家生产主体纳入省级追溯监管平台,农产品追溯准出凭证68个、使用赋码标签纸47800多张。 

  2、迅速开展执法大检查,集中收缴一批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针对小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重点对象和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开展全面清理检查,开展拉网式排查,共出动公安执法人员3人次,检查食品经营主体5家、农贸市场2家,打击和查处率要达到100%。 

  

  3、做好生产经营环节监督管理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483人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21户次,食品销售经营户132户次,餐饮服务主体86户次,各类市场13家次,对1家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食品经营户下发当场处罚决定书。出动农业执法人员91人次,检查农产品生产主体64家。 

  4、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共治行动。县直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及时召开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会,传达中央和省市文件精神到县、乡、村,充分发挥村级食品安全信息员作用,推进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开展群防群治。 

  5、加大宣传引导,提高群众知晓率。充分利用长泰公安微信平台、各部门工作微信群、LED电子显视屏,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措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在重点对象、重点区域和村委会,张贴12315、12331、12365等投诉举报电话,鼓励广大农村居民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在超市、农村墟市、农贸市场等人口密集处,开展宣传活动;发送短信5000条,发放宣传材料并张贴宣传材料6300份,宣传食品法律及相关规定,引导经营者自觉落实主体责任,从合法合规渠道进货,严格落实食品进销货把关责任和义务,诚信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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