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人资格确认评定规范》有关规定,经审查评定和现场核查确认,现将有关情况受理公示如下:
拟申请产品名称:平潭坛紫菜
拟确定登记申请人:平潭综合实验区海洋与渔业技术中心
拟保护地域范围:平潭坛紫菜产地保护范围为平潭综合实验区现辖行政区周边海域,范围包括A→B→C→D所围之海域(见附件):A(东经119°33′05〃, 北纬25°38′17〃),B(东经119°55′33〃,北纬25°46′31〃),C(东经120°17′28〃,北纬25°34′48〃),D(东经119°54′00〃,北纬25°05′50〃)。生产规模2351公顷,年产量12326吨。
本次受理公示时间为30天。有关单位和个人对相关情况有异议的,请于 2019 年 2 月 1 日前向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书面反映。联系人: 陈晓炜;联系电话: 24336820 ;传真: 24333530 ;地址: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3号楼617 ;邮编: 350400 。
(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盖章)
2019 年 1 月 2 日
“平潭坛紫菜”地理标志保护范围为平潭综合实验区现辖行政区周边海域,范围包括A→B→C→D所围之海域A(东经119°33′05〃, 北纬25°38′17〃),B(东经119°55′33〃,北纬25°46′31〃),C(东经120°17′28〃,北纬25°34′48〃),D(东经119°54′00〃,北纬25°0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