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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农产函【2018】703号
各设区市农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
根据《福建省第八轮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办法》(闽农产【2015】253号),经审查,福建春伦茶业集团有限公司等20家第八轮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符合更名条件。同意予以更名。
附件:第八轮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更名名单
福建省农业厅
2018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