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农科教函〔2019〕151号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同意农业农村部
福建甘蔗生物学与遗传育种重点实验室
建设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变更的函
福建农林大学:
你校《关于申请调整农业农村部福建甘蔗生物学与遗传育种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的函》(闽农林大科〔2019〕4号)收悉。2019年1月17日,你校组织有关专家对农业农村部福建甘蔗生物学与遗传育种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部分建设内容调整变更进行了论证。经专家组论证,一致认为该建设项目部分内容调整方案切实可行、科学合理,建议予以同意调整变更。
为加快推进该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经研究,同意你校调整变更福建甘蔗生物学与遗传育种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的部分建设内容。调整变更内容如下:
一、原批复的仪器设备存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15号福建农林大学海峡联合研究院实验楼A 幢一层(相关实验室面积约665㎡)进行调整,其中:仪器设备存放地点调整到校内国家甘蔗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验楼三层(相关实验室面积约500㎡),人工气候室调整到校内国家甘蔗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验楼一层外空地上建设(面积约70㎡、参数和经费概算不变)。
二、将原方案中仪器设备购置部分的购置超速离心机(1台预算98万元)、植物光合测定仪(1台预算57.5万元)、基因枪(1台预算22万元),合计177.5万元,调整为购置植物活体成像系统(1台套预算98.5万元)、升级款植物光合测定仪(1台预算68.5万元)、手持式基因枪(1台预算35.5万元),合计202.5万元,所需投资从项目内部调剂使用,不足部分由项目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请据此函,按照农业农村部和我厅关于农业投资项目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于3月10日前做好项目变更设计报批工作,抓紧组织项目实施,加快项目建设,按时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