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2-04 10:40来源:福建省种子管理总站字体:大 中 小
根据《福建省农作物南繁科研育种基地(海南)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5年)》,2018年省农业厅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我省南繁租地资金补助,补助的条件是2017年1月1日后新租或续租的试验地且租期达10年以上,补助的标准是补助10年的租金,按实际支付租金的40%补助。为做好租金补助发放工作,2018年10月15日我站下发了《关于做好南繁试验地租金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闽种站[2018]函29号)文,要求各南繁单位按要求积极申报。截止10月30日,共收到科荟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农林大学、三明农业科学研究院等3家南繁单位申报南繁租金补助,经对申请单位提供的申请报告、租地合同、租金支出凭证等有关材料进行审核,科荟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和福建农林大学2家南繁单位符合申报要求,三明农业科学研究院租地时间在2017年1月1日之前,不符合要求。其中,科荟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自2017年1月1日后在三亚市海棠湾镇海丰村、陵水县椰林镇勤丰村共新租试验地41.36 亩,租期10年,已一次性付清10年租金494840元,按照支付租金40%补助标准计算,拟补助租金197936元;福建农林大学自2017年1月1日后在海棠湾镇椰林村新租试验地6.83亩,租期10年,已一次性付清10年租金68300元,按照支付租金40%补助标准计算,拟补助租金27320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8年12月4日至12月1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福建省种子管理总站反映。异议人需用真实姓名,并提供手机号码、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异议单位书面材料需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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