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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种子总站关于印发《2021年福建省国家级和省级优质稻新品种展示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6 16:57来源:福建省种子总站字体:    
  

  闽种站〔2021〕8号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国家和省级优质稻新品种展示评价工作,现将《2021年福建省国家级和省级优质稻新品种展示评价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指派专人负责,认真做好项目实施工作。

  附件:2021年福建省国家级和省级优质稻新品种展示评价实施方案

  

                                                                         福建省种子总站

                                                                        2021年3月8日

  附件

  2021年福建省国家级和省级优质稻

  新品种展示评价实施方案

  福建省种子总站

  一、承担单位

  2021年我省国家级、省级优质稻新品种田间种植展示评价承担单位为沙县种子站、顺昌县种子站和上杭县种子管理站,国家级和省级优质稻品种实验室生理生化及光合特性评价承担单位为福建农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省级优质稻品种品质鉴评样品种植承担单位为泉州市农科所;承担单位联系方式见表1。

  二、展示品种

  国家级、省级优质稻展示品种64个,同时开展田间种植评价和实验室评价。田间种植评价分3个展示区,其中种业创新工程水稻联合育种攻关成果展示区40个品种,引种备案优质稻品种展示区15个品种,特种稻品种展示区9个品种;实验室开展生理生化和光合特性评价。省级优质稻品种品质鉴评样品种植品种55个,分两组,鉴评一组17个,种植品种为已审定或今年报审品种,鉴评二组38个,种植品种为未审定的新品种。具体展示品种名称和供种单位见表2~表5。

  三、种植与供种要求

  参加省级优质稻品质鉴评品种安排在德化县作早中稻种植,计划3月中旬播种,其中鉴评一组每个品种种植0.3亩,鉴评二组每个品种种植0.1亩,请各供种单位请于3月13日前将种子寄到承担单位泉州市农科所;沙县、顺昌、上杭三个点的展示品种均安排作烟后稻种植,计划6月上旬播种。田间布局要求分区种植,每个展示品种种植0.3-0.5亩,由于展示的优质稻品种包含不同的熟期类型,各展示点应根据品种熟期分组种植,并适当调整播种期,如熟期早的品种迟播一点或熟期迟的品种早播一点,确保展示品种成熟期相对一致,便于现场考察观摩。沙县、顺昌、上杭三个点田间展示评价及福建农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实验室生理生化及光合特性评价的优质稻品种,要求各供种单位于4月30日之前将种子用快件寄达各展示点,田间展示种植点每个品种供种数量根据种植面积和用种量自行测算,福建农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实验室评价每个品种寄0.5公斤。

  四、标牌设置

  展示点要做好进行标牌明示工作,在田间醒目处树立大标示牌,标明展示主要内容;在展示田里树立品种小标示牌,标明品种名称、供种单位等。国家级展示要按照国家水稻新品种展示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标示牌的设置工作。

  五、宣传考察

  省站将组织有关专家、种子企业负责人、种粮大户等对展示优质稻品种进行现场考察观摩,展示点所在市(县)种子(种子管理、服务)站(中心)也要召开各种形式的现场考察观摩活动,扩大优质稻品种宣传。省农业农村厅初步计划9月下旬在沙县召开全省优质稻品种现场考察观摩暨优质稻品种品质现场鉴评会。

  六、验收总结

  各展示县要及时做好展示品种田间考种、现场测产验收与年终总结工作,于2021年12月10日前将年终报告总结、田间照片等材料上报省种子总站,国家级优质稻新品种展示工作总结同时报送全国农技推广中心区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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