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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农综〔2018〕67号
各市、县(区)农业(农机)局(站、中心)、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财政金融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8〕13号)精神,福建省农业厅、福建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2018-2020年福建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意见》,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农业厅 福建省财政厅
2018年4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