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20-2505-2018-00098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农业厅
  • 备注/文号: 2018年15号
  • 目录名称:废止或失效文件汇总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9-30
  • 有效性:废止,失效
  • 内容概述: 关于调整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布局的通告
福建省农业厅关于调整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布局的通告 (废止,失效)
来源:福建省农业厅 2018-10-09 15:24

     (201815号)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遵循总量控制、布局合理、方便利民的原则,我厅于201712月印发了《福建省农业厅关于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布局的通告》(201724号),制定了全省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布局原则,确定了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数额。根据半年多来全省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许可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为使限制使用农药定点布局更符合我省农药市场分布不均衡的特点,决定对原有的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布局做适当调整,即在各设区市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数额不变的基础上,对各设区市所辖县(市、区)布点进行微调,具体调整情况见附件。

  附件:福建省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数量核定表

   

 

                             福建省农业厅

                             20189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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