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20-2517-2018-00109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 备注/文号: 闽农厅办〔2018〕22号
  • 目录名称:废止或失效文件汇总
  • 公文生成日期:2018-11-10
  • 有效性:废止,失效
  •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福建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与处置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与处置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废止,失效)
来源:省农业农村厅 2018-11-13 16:43

      闽农厅办〔201822

各设区市农业局、项目县(市、区)农业局

  为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降低农药包装废弃物对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的影响,努力实现田园清洁、环境清新、绿色生态和可持续发展目标,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结合本省实际情况,我厅制定了《福建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与处置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

  各级农业部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提高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的认识,结合部门职责,不等不靠,主动作为,积极向地方政府汇报,主动同环保、财政等有关部门沟通,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宣传,建立可持续的回收处置机制,切实做到组织到位、措施落实。福安、仙游等8个项目县(市、区)农业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根据《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本地区具体的实施方案。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181110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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