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业厅关于贯彻落实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加快建设生态农业实施意见精神的通知
闽农综〔2018〕19号

各市、县(区)农业、茶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本厅有关处室、厅属单位:

  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加快建设生态农业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必然要求,是加快农业现代化、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部等部委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实施方案》和《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加快建设生态农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办发〔2017〕53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着力体制机制创新,全面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确保如期完成我省生态农业建设各项目标任务,我厅成立了生态农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加快建设生态农业的实施意见>(农业厅部分)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和《加快发展生态农业(种植业)实施方案》《加快发展生态农业(畜牧业)实施方案》《加快发展生态农业(食用菌)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生态农业建设,组建专门工作班子,配备精干力量,切实履行牵头协调职责,积极争取各级党委和政府支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实施意见》要求,科学编制生态农业发展规划,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加快建设生态农业的协调推进机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要制定出台促进生态农业发展的相关配套政策,统筹整合有关财政资金,加大对生态农业建设的支持力度,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构建多元化投入机制,推动生态农业加快发展。各级种植、畜牧、土肥、植保、生态与能源等单位要密切配合、协同发力,形成加快建设生态农业的强大合力,确保如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部门生态农业建设工作方案要于2018年3月31日前印发实施,并抄送我厅(生态与能源总站)备案。

  二、扩大试点示范。各地要在积极组织有关市、县(区)创建省级以上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县、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生态农业试点领域和试点覆盖面,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推进生态农业建设。在纵向上,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要参照省级以上农业可持续发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畜牧业绿色发展等试点示范创建的做法,自行组织开展一批生态农业试点示范县(市、区)创建,整县推进生态农业建设,确保试点示范县(市、区)成为农业绿色发展和生态农业建设的先行区。在横向上,要立足水土资源、气候条件和农业产业的匹配性,因地制宜选择水果、蔬菜、茶叶、畜禽等优势特色产业,针对不同产业特点,分别研究制定种植业、畜牧业、食用菌等生态种养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进度安排、建设重点、主推技术模式和保障措施,积极探索推广多领域、多形式、多层次的生态种养模式,分类指导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努力打造生态农业升级版。

  三、加快项目实施。各地要认真组织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地力提升1112工程”、有机肥替代化肥、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耕地土壤污染防治等生态农业项目,把项目建设与试点示范创建有机结合起来,加强统筹谋划和整体设计,建立健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完善项目实施方案,细化技术路线,出台配套政策,加大投入力度,规范资金使用,强化项目督查,严格考核验收,确保项目建设取得明显实效。要加强指导服务,集成推广一批适合我省不同资源环境特点的生态农业发展模式、先进实用技术和智能信息技术,建立健全农业绿色循环低碳生产制度和绿色农业标准体系。要积极探索创新生态农业发展体制机制,完善农业绿色发展制度体系,加快培育壮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市场主体,推行农业面源污染第三方治理,支持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推进生态农业建设,确保项目建设在农业区域布局优化、资源利用高效化、农业投入品减量化、生产过程清洁化、废弃物利用资源化等方面取得新突破,推动形成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与生产生活生态相协调的农业发展格局。

  四、加强督查考核。各地要强化问题导向、责任导向,建立健全督查考核机制,加大对辖区内生态农业建设的督促检查力度,定期调度通报工作进展,及时分析、解决生态农业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按序时进度落实到位。要建立健全生态农业建设评价指标,严格实行年度考核制度,每年对各地生态农业建设情况进行专项考评,考评结果公开通报。要完善激励和责任追究机制,全面压紧压实属地责任,对生态农业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对落实不力的进行问责。从2018年开始,生态农业建设工作落实情况全面纳入我厅对各设区市农业部门的绩效考核内容,并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督查情况直接作为年度绩效考核依据。

  五、强化宣传引导。各地要综合运用报刊、广播、电视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加大对农业绿色发展、建设生态农业重要意义、政策措施的宣传报道力度,积极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和农业绿色发展观。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农业绿色发展全民行动,大力推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有机肥替代化肥、秸秆综合利用、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以及投入品绿色生产、加工流通绿色循环、营销包装低耗低碳等绿色生产方式。要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发展生态农业的好经验、好做法,培育和树立典型,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要将生态农业建设与品牌农业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在机场、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上开展宣传,高起点塑造福建生态农业的品牌形象。

 

  附件:1.福建省生态农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加快建设生态农业的实施意见》(农业厅部分)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3.加快发展生态农业(种植业)实施方案

     4.加快发展生态农业(畜牧业)实施方案

     5.加快发展生态农业(食用菌)实施方案

  

 

福建省农业厅

  2018年1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