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福建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办法》的通知
闽农规〔2021〕6号

各市、县(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加强兽药质量安全监管,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及新修订的《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本省实际情况,我厅对《福建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福建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8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