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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号)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发改委、司法厅、商务厅、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关于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我厅对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了清理。因适用期已过或已被新的政策措施所取代等原因,决定宣布一批文件失效(见附件),现予以通告。凡宣布失效的文件,自本通告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附件:宣布失效的文件目录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4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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