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20-2500-2023-00025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 备注/文号: 闽农综〔2023〕92号
- 目录名称:其他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7-19
- 有效性:有效
- 内容概述: 关于做好2024级高素质农民专科学历教育生源组织工作的通知
闽农综〔2023〕92号
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资源生态局: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实施福建省“学习圆梦”素质提升行动的通知》(闽教职成〔2022〕40号)精神,今年继续组织实施高素质农民学历提升工程,新选送一批在省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以及乡村社会事业服务等人员,到相关涉农大中专院校接受非全日制高等专科学历继续教育,加快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2024年春季入学的生源组织工作应于今年9月上旬前完成。现就生源组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设置和推荐对象
(一)专业设置
2024级专科学历教育拟招收2000人,开设10个专业。其中,林业技术和园林技术专业由林业部门负责推荐学员;水产养殖技术专业由海洋与渔业部门负责推荐学员;其它各涉农专业由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推荐学员。各设区市学员报名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推荐对象
推荐对象为具有高中/中专(包括中等职业教育学历)毕业或高中同等学力,在福建省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以及乡村社会事业服务等人员。
二、培养方式和补助政策
(一)培养方式
依托省内农业高等院校,开展学制三年的涉农专业专科学历继续教育。课程设置与学员目前从事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紧密结合,主要以函授教学为主,同时与面授、网络教学和实地现场指导相结合,集中面授时间将选择农闲时间,每个学期约10天。学员学习结束考试合格后将获得专科学历证书。
(二)补助政策
对参加专科学历教育的学员给予免除学费、杂费、书本费、考试费以及集中面授期间的食宿费等。
三、推荐程序
(一)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资源生态局应及时将高素质农民专科学历继续教育培养名额分解下达到各县(市、区)相关部门。
(二)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负责各自专业农民学员的组织推荐工作,按自愿原则,择优筛选符合推荐条件的候选人,并填报《高素质农民专科学历教育推荐学员花名册》(以下简称《花名册》,见附件2)和《高素质农民专科学历教育学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3)。
被推荐人员应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近期2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各2张。《花名册》以电子文档的方式填报,《报名表》要粘贴相应学员的照片。
(三)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应将包括《花名册》《报名表》及学历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在内的学员推荐材料按所报学校和专业分类整理后,分别报所属设区市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汇总,并留档1份。
(四)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资源生态局按学员所报学校和专业分类整理后,将《报名表》(加盖公章)和学历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于8月20日前寄往学员所报名的学校,并将《花名册》留存1份。
(五)各承担培养任务的学校将根据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在2023年9月下旬组织所选送的学员开展成人高等教育自主招生入学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招收学校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市、县(区)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要严格把关选送学员的身份,严禁选送在职干部或公职人员;在填写学员《花名册》时,要认真核对身份证号及联系电话等各项信息,负责审核资格条件,确保被推荐学员的资料准确无误;要切实收齐被推荐学员的学历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2寸彩色照片,分专业建档予以妥善保存,并配合有关院校做好学员的核对、联系、补报工作。
(二)根据教育部门有关规定,选送的学员需先自行网上报名和缴交报名费(报名费将由学校再退还),并到当地教育部门现场确认。相关事宜由各承担培养任务的学校负责指导。
五、省级主管部门及联系人
(一)省农业农村厅科教处
联系人:吴婉婷;联系电话:0591-87835037;电子邮箱:780696410@qq.com。
(二)省林业局林业科学技术推广总站
联系人:樊冀琳、廖鹏辉;联系电话:0591-88608069、0591-88608068;传真:0591-88608069;电子邮箱:kjtg2002@163.com。
(三)省海洋与渔业局科技与对外合作处
联系人:叶佳;联系电话:0591-87831306;传真:0591-87855669;电子邮箱363994090@qq.com。
附件:1.高素质农民专科学历教育学员报名名额分配表
2.高素质农民专科学历教育推荐学员花名册
3.高素质农民专科学历教育学员报名表
4.各承担培养任务学校的联系人和通讯地址
5.高素质农民学历教育各地联络员名单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林业局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2023年7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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