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20-2500-2024-00034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 备注/文号: 闽农牧〔2024〕15号
- 目录名称:其他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8-24
- 有效性:有效
- 内容概述: 于印发2024年福建省农业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动物疫病防治员)实施方案的通知
闽农牧〔2024〕15号
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总工会关于举办2024年福建省农业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闽农人〔2024〕3号)要求,我厅组织制定了《2024年福建省农业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动物疫病防治员)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8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4年福建省农业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动物疫病防治员)实施方案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的通知》《福建省总工会关于举办2024年福建省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的通知》《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总工会关于举办2024年福建省农业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等要求,以及《福建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福建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实施指南》等规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本次竞赛由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总工会联合主办,福建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承办。承办单位成立竞赛执委会等,具体负责竞赛活动实施相关工作。
二、竞赛形式
竞赛采取理论知识考试和现场技能操作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理论知识考试100分,现场技能操作考核400分(5个项目、每项80分),总分500分。
理论知识考试试题由3名参加过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动物疫病防治员)的裁判,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并结合实际,按照以往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动物疫病防治员)实施方案要求进行命制。考试时间为90分钟。
现场技能操作包括猪瘟疫苗免疫注射、猪前腔静脉采血、鸡翅静脉采血、鸡心脏采血及鸡体解剖与采样等5项内容,现场技能操作由裁判员现场评判。
三、参赛人员
推荐选手为参赛地区县级及以下从事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人员,遵纪守法、政治合格、爱岗敬业,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操作技能。参赛选手一般应持有相应职业中级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助理级以上职称证书;未取得上述证书的,应从事本职业工作五年以上。已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国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人选并入福州市)选派一支队伍参加全省竞赛。每支代表队共由5人组成,其中领队1人(兼竞赛裁判)、技术指导1人、推荐选手3人,领队由市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人担任。
四、竞赛时间及地点
竞赛于2024年9月11日至13日在福州市永泰县香米拉温泉酒店举行。
9月11日:上午报到,下午开幕式及理论知识考试。
9月12日全天:现场技能竞赛。
9月13日上午:闭幕式及总结。
五、奖项设置
竞赛选手成绩按照总分高低进行排序。总分相同者,现场技能考核分高者排序靠前;总分相同且现场技能考核与理论知识考试分相同者,现场技能考核总用时少者排序靠前。
(一)按照竞赛总成绩进行排名,获第一名的选手颁发金牌、第二名的选手颁发银牌、第三名的选手颁发铜牌,设置优胜奖3名(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参赛选手总数的20%,最多不超过前10名)。由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按规定颁发奖金。
(二)获得竞赛前2名的选手,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申报“福建省技术能手”称号。按相关规定,竞赛第1名的选手可认定为高级技师(或本职业工种的最高等级);竞赛2-10名的选手,可晋升技师,已具有技师的,可晋升为高级技师(或本职业工种的最高等级)。其他理论成绩和操作技能成绩均达60分以上且未取得技能等级证书的,可认定为本职业的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
(三)获得本次竞赛第1名的选手,按程序申报“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本次竞赛第2名的选手,按程序向省总工会申报“福建省金牌工匠”。
(四)对团体总分排名前三的分别颁发团体第一、团体第二、团体第三奖牌。
获得本次竞赛总成绩前6名的选手须参加省级集训,根据集训结果择优选择人员参加全国动物疫病防治员职业技能大赛。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竞赛在促进技能人才培养、推动职业技能培训和弘扬工匠精神方面的重要作用,调动和激励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者爱岗敬业、刻苦专研、勤练技能,达到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育才的目的。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把组织参加竞赛作为落实农业农村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要求、加强基层兽医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手段,周密部署,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有条不紊做好参赛组织工作。
(三)严格材料报送。各地于2024年8月27日前完成参赛报名。报名时须将参加全省竞赛的选手推荐表盖章扫描电子版(附件1)、代表队一览表(附件2)和推荐选手近3个月免冠二寸照片电子版(蓝底)(后缀名为jpg文件,小于50K,不得使用扫描图片、翻拍照片)一并报至规定电子邮箱。
七、其他事项
本次竞赛领队、技术指导和参赛人员的交通费用均由各参赛单位承担。食宿费用由承办单位承担。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史惠 0591-87802846
邮箱:ykjcyk2846@163.com
附件:1.2024年福建省农业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动物疫病防治员)组织机构
2.2024年福建省农业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动物疫病防治员)选手推荐表
3.2024年福建省农业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动物疫病防治员)代表队一览表
4.2024年福建农业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动物疫病防治员)方案
5.2024年福建农业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动物疫病防治员)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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