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20-2500-2024-00044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 备注/文号: 2024年19号
  • 目录名称:其他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0-14
  • 有效性:有效
  • 内容概述: 关于2024年执业兽医资格申请与授予的通告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4年执业兽医资格申请与授予的通告
来源:省农业农村厅 2024-10-15 10:31

202419 

    

  根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农医考公告第34号)要求,现就2024年福建省执业兽医资格申请与授予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成绩查询与合格分数线 

  2024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已于2024109日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查询本人成绩。 

  本年度一次性报考全部4门科目的,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30分和202分;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28分和214 

  一次性报考全部4门科目而未达到上述合格分数线或报考部分科目的,60分为单科合格分数线,单科合格成绩3年内有效,有效期内4门科目全部合格视为考试通过,可申请执业兽医师资格 

  二、资格申请 

  本年度一次性报考全部4门科目成绩合格的考生单科报考4门科目在有效期内已全部合格的考生往年成绩合格目前在学信网可查询到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上述三类考生请于20241018日—1031日登录“信息平台”,提交执业兽医资格申请。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逾期未申请的,可于下一年度申请(具体时间见下一年度通告)。审核合格的,由我厅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报考部分科目成绩合格的无法提交执业兽医资格申请,待全部科目达到合格分数线后方可申请。  

  三、证书获取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推行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农办牧〔202313号)要求,福建省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化已全面实施除港澳台地区考生外福建省不再发放纸质证书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书内容样式相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电子证照获取方式及时间:在福建考区获得执业兽医资格的人员可于1128日后通过“闽政通”APP“我的”-“电子证照”获取电子证书。 

  港澳台地区考生可直接前往福建考区办领取或联系邮寄纸质证书,领取时间同上。 

  往年在我省获证的人员已全部具备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纸质证书发证日期在2021年之前的,其电子证照发证日期均为2021年,纸质证书发证日期在2021年(包括2021年)之后的,其电子证照发证日期为实际发证日期。执业兽医资格取得时间以资格授予年度为准,发证日期仅代表制证时间。资格授予年度查询方式:中国兽医网(https://www.cadc.net.cn--执业兽医专栏--执业兽医查询;或微信小程序“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在线验证”扫描证书二维码。 

  、证书补发 

  原纸质证书已经全部实现电子化自本公告之日起,除港澳台地区考生外,我省不再受理纸质证书补发申请。港澳台地区考生需要补发纸质证书以及持证人因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需要变更证书信息的,请联系福建省考区办0591-87858992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41014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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