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20-2500-2025-00002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 备注/文号: 闽农综〔2025〕4号
- 目录名称:其他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02
- 有效性:有效
- 内容概述: 等7部门关于公布第二批省级乡村工匠名师名单的通知
闽农综〔2025〕4号
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教育局、工信局、人社局、住建局、文旅局、妇联,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社会事业局、经发局、党群工作部、交建局、旅文局、妇联:
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等8部门《关于推进乡村工匠培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乡村振兴局等8部门《关于推进乡村工匠培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经设区市(含平潭)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会同各相关部门审核、公示、推荐,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妇女联合会等单位组织审核并研究遴选,认定叶依钟等80人为我省第二批省级乡村工匠名师(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希望我省乡村工匠名师能够继续发挥领军人才作用,弘扬敬业、精益、专注、创新、奉献等工匠精神,传承发展创新传统技艺,促进特色产业发展,带动农民就业增收,为我省乡村全面振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各地各部门要支持乡村工匠名师设立工作室,领办创办经营主体,弘扬技艺、开发精品、创设品牌,为乡村工匠名师创新创业创造条件、搭建平台、提供服务。要宣传乡村工匠名师典型案例,传播技能文化,弘扬工匠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附件:第二批省级乡村工匠名师名单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福建省妇女联合会
2025年1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