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20-2500-2025-00018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 备注/文号: 闽农土〔2025〕2号
- 目录名称:其他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2-19
- 有效性:有效
-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2025年全省土肥工作要点》的通知
闽农土〔2025〕2号
各市、县(区)农业农村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全省农业农村局长会议精神,切实做好2025年土肥工作,我厅组织制定了《2025年全省土肥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细化任务举措,狠抓工作落实,不折不扣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2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5年全省土肥工作要点
2025年全省土肥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种植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持续开展科学施肥增效、耕地质量保护提升和有机质提升行动,确保2025年全省农用化肥使用量比2020年减少10%,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进一步提高,耕地质量等级平均提升0.02个等级,为稳粮保供、绿色发展、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一、深入开展科学施肥增效行动
(一)持续推进化肥控量增效。集成推广施肥新技术、新产品、新机具,建设一批“三新”集成推进县。巩固提升测土配方施肥,开展农户施肥调查、田间试验,加强科学施肥宣传培训,制定发放施肥建议卡,引导企业按方生产,指导农民按方施肥。抓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持续推进平和花山溪等饮用水源地化肥减量。2025年全省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稳定在90%以上,水稻化肥利用率达到43%。
(二)全面开展化肥投入定额制。统筹整合农业项目资金,支持推广有机肥、秸秆还田、种植绿肥,加大对配方肥、缓(控)释肥、水溶肥、有机无机复混肥推广应用的扶持力度。在耕地上,推广侧深施肥、机械深施、水肥一体化等先进施肥技术;在果茶园上,推广浅埋滴灌、高挂喷灌等水肥一体化技术;在温室大棚上,推广智能化水肥一体化技术。2025年全省建立百亩化肥投入定额制示范片30个以上,推广化肥投入定额制150万亩次以上。
二、深入开展有机质提升行动
(三)增施有机肥。推行有机肥投入推荐用量指导制度,落实主要作物有机肥投入推荐用量标准,指导种植户科学施用有机肥。鼓励大中型养殖场及周边村镇参照《畜禽粪便堆肥技术规范》(NY/T 3442)堆制有机肥,就地就近还田利用,降低有机肥施用成本;强化有机无机相结合,推广有机肥高效施用机械,提高有机肥利用效率。2025年全省推广商品有机肥和畜禽粪便堆(沤)肥、沼肥等粪肥2000万亩次,其中平和、长汀等20个项目县带动使用商品有机肥130万亩。
(四)推广绿肥种植。充分利用光热资源,根据绿肥种源情况和农民种植习惯,筛选适宜绿肥品种,提高无人机飞播比例,深入推进水稻-油菜、水稻-绿肥等稳粮肥田种植制度。探索高复种轮作茬口间隙种植速生绿肥模式,开展高标准农田种植绿肥提升地力试点,推广果茶园冬绿肥覆盖或冬-夏绿肥周年覆盖模式。2025年全省推广绿肥种植400万亩,其中宁化、浦城等20个项目县推广绿肥种植50万亩。
(五)实施秸秆还田。分区域、分作物推广翻埋、碎混、旋耕、堆沤腐熟等秸秆还田技术模式。充分利用水稻收割机械,推进水稻秸秆粉碎还田、秸秆-绿肥碳氮互济联合还田,不断提高秸秆还田机械化水平。夏季轮作茬口紧张的,探索秸秆堆肥、沤肥等腐熟还田,推广甘薯、马铃薯、玉米等作物秸秆翻压还田。2025年全省实施秸秆还田600万亩。
三、深入开展耕地质量保护提升行动
(六)开展酸化耕地综合治理。积极争取农业农村部支持,新增一批国家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组织浦城县、尤溪县实施新一轮酸化耕地治理16万亩。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在土壤pH值大于5.5及土壤黏瘦区域,优化调整种植结构,推广水旱轮作和间套作,调节土壤酸碱度。在土壤pH值小于5.5的强酸性区域,主推“酸化改良剂+”等治理模式,提高土壤pH值。
(七)健全耕地质量监测网络。按照《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建设与管护问题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持续推进监测点建设与管护问题整治,巩固提升整改成果。继续做好70个县(市、区)240个省级监测点日常监测,充分发挥沙县、福安、平和、邵武、宁化、闽侯、永春、寿宁、永定、尤溪和浦城等11个县(市、区)“三区四情”综合监测优势,强化监测成果运用,探索创新耕地质量提升的新技术、新模式。加强基层人员耕地质量监测与评价技术培训,提高队伍素质。
(八)开展耕地质量等级变更调查评价。以县域为单位,以耕地常规利用区、质量建设区及耕地占用补充、损毁破坏等引起耕地质量明显变化区域的调查采样点数据为基础,对耕地质量进行综合评价,编制年度耕地质量等级情况报告。收集各市、县(区)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报告和数据库,组织专家对评价成果开展审核,提高成果质量。认真做好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填报工作。
(九)开展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工作。按照农业农村部的部署要求,积极配合农田建设部门,制定出台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办法实施细则、技术规程、年度工作方案、管理系统建设方案等制度文件,建立省、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专家库。制定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准入指导意见,遴选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技术规范》,会同同级自然资源部门,核算2024年辖区内各类占用耕地质量等级,汇总2025年辖区内各类占用耕地和补充耕地质量等级。
四、持续做好肥料登记与监测统计
(十)加强肥料登记管理。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首次登记的有机肥生产企业开展肥料生产条件考核。强化肥料监督管理,利用农业云131“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系统,扎实开展肥料随机抽查和跨部门联合抽查,净化肥料市场。组织参加全国第二十六届肥料信息交流暨产品交易会,促进土肥水行业高质量发展。
(十一)强化肥料信息监测和肥水统计。继续在全省30个县(市、区)35个网点开展门市肥料价格信息监测,掌握肥料供应终端信息,每月发布门市肥料价格信息动态,服务农业生产。以统计年鉴数据为基础,结合上一年度肥水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做好肥料节水专业统计。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部门要严把数据审核关,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五、持续强化土肥项目实施管理
(十二)防控廉政风险。各项目县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绿肥及有机肥示范推广、科学施肥增效、酸化耕地治理、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建设等土肥项目,深入开展涉农财政资金专项整治,严格落实“三三制”,切实保障资金安全。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强化指导服务,加强项目监督检查,及时指出问题,限期整改到位。
(十三)加快项目实施。各项目县要围绕年度绩效目标,抓好项目组织实施,强化监督检查,并于每月20日前逐级报送土肥项目进度月报表。对尚未全面完成2024年科学施肥增效、酸化耕地治理、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建设、绿肥及有机肥示范推广等项目资金拨付的项目县,要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加快结余资金拨付进度,于2025年3月31日前拨付到位。如未按时拨付到位,我厅将视情在年度耕地保护与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中扣除相应分数。
附件:1.2025年土肥有关工作任务分解表
2.2025年全省土肥项目进度月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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