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20-2500-2025-00039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 备注/文号: 闽农综〔2025〕50号
  • 目录名称:其他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5-07
  • 有效性:有效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2025年非洲大蜗牛夏季集中灭螺行动方案的通知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2025年非洲大蜗牛夏季集中灭螺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省农业农村厅 2025-05-14 15:51

闽农综〔2025〕50号

各市、县(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住建局(交通与建设局、城管局、园林局)、林业主管部门、各隶属海关:

  为扎实开展非洲大蜗牛夏季集中灭螺工作,切实巩固2024年冬季集中清除成果,根据《福建省非洲大蜗牛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任务安排,我们研究制定了《2025年非洲大蜗牛夏季集中灭螺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林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州海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海关

2025年5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5年非洲大蜗牛夏季集中灭螺行动方案

  夏季气温高、湿度大,有利于非洲大蜗牛的繁殖和活动。为遏制非洲大蜗牛在夏季高发期扩散,减少对农林业生产和群众健康带来的不良影响,定于2025年5月-9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非洲大蜗牛夏季集中灭螺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环节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5年5月)。在冬季清除行动、日常巡查基础上,制定工作方案、专题部署推进、广泛科普宣传、指导科学灭螺,努力营造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二)集中清除阶段(2025年6-8月)。根据各地发生情况,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由各地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协调机制成员单位,合力推进本辖区非洲大蜗牛夏季集中灭螺行动。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9月)。各地要结合实际,及时拾遗补漏,总结此次集中灭螺行动的经验做法,巩固提升专项行动成效,建立完善长效防控机制。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源头预防管控。加强非洲大蜗牛等外来入侵物种口岸防控,对非法引进、携带、寄递、走私等违法行为进行打击;强化境内跨区域调运农作物和林草种子苗木、植物产品等检疫监管,压实寄递运营企业主体责任,防止非洲大蜗牛在我省扩散传播。

  (二)建立监测防控机制。各地要建立外来入侵物种监测机制,结合前期工作基础,对公园绿地、住宅小区、果(菜)园、农田、湿地、口岸等各类重点发生区域,组织开展常态化监测,掌握其分布范围、发生频次、危害程度等,构建非洲大蜗牛监测预警网络,精准指导科学防控。

  (三)组织集中灭螺行动。以县为单位,由防控协调机制成员单位统一组织,聚焦重点地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结合“洁净家园”、爱国卫生运动、村庄清洁行动、志愿服务活动、城市园林绿化日常管养等,通过投食诱集、定点查捕、人工捡拾、化学灭杀(撒施生石灰、食盐)等多种手段,全面灭除辖区内非洲大蜗牛。

  (四)加大宣传科普力度。加强非洲大蜗牛等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宣传教育与科学普及,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抖音等媒体做好宣传,增强公众认识和防控意识。畅通公众反馈渠道,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防治工作,积极构建群防群治的防控格局。

  (五)指导科学规范灭螺。各地各部门应充分发挥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及防控专家组技术优势,通过专项培训、专题讲座、现场解说等形式,按照《非洲大蜗牛防控技术指导意见》的要求,对防控非洲大蜗牛的方法和技术进行指导,提升基层工作人员科学处置能力。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非洲大蜗牛等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协调机制成员单位组织协调,统一谋划、及时部署、共同推进,根据《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福建省进一步加强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压实部门责任,落实防控措施,坚决打好非洲大蜗牛夏季集中灭螺攻坚战。

  (二)强化联防联控。各防控协调机制成员单位要建立健全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协调长效机制,加强监测信息共享,定期分析研判非洲大蜗牛等外来入侵物种发生、扩散趋势,评估危害风险,及时发布预警预报。针对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提出应对措施。

  (三)做好信息报送。请各有关部门、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于2025年9月25日前报送专项行动总结。同时,各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收集汇总《2025年非洲大蜗牛夏季集中灭螺行动进展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由设区市汇总后,一并报送至省农业农村厅。

 

  附件:2025年非洲大蜗牛夏季集中灭螺行动进展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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