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20-2500-2025-00051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 备注/文号: 闽农综〔2025〕63号
- 目录名称:其他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03
- 有效性:有效
-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中央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闽农综〔2025〕63号
有关市、县(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财政金融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农办社〔2025〕3号)和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实施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福建省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中央资金)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请各级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于2025年7月15日前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汇总后于12月29日前将年度工作总结报送省农业农村厅。
附件:1.福建省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中央资金)实施方案
2.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
3.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
4.高素质农民培育质量效果评价指标体系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
2025年7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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