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20-2500-2025-00051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 备注/文号: 闽农综〔2025〕63号
  • 目录名称:其他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03
  • 有效性:有效
  •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中央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中央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省农业农村厅 2025-07-08 09:41

闽农综〔2025〕63号

有关市、县(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财政金融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农办社〔2025〕3号)和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实施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福建省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中央资金)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请各级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于2025年7月15日前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汇总后于12月29日前将年度工作总结报送省农业农村厅。

 

  附件:1.福建省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中央资金)实施方案

      2.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

      3.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

      4.高素质农民培育质量效果评价指标体系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

2025年7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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