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20-2500-2025-00053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 备注/文号: 闽农综〔2025〕69号
- 目录名称:其他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10
- 有效性:有效
-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2025年水禽无水面饲养技术示范推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闽农综〔2025〕69号
有关市、县(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为示范推广水禽无水面饲养技术,推进我省水禽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制定《2025年水禽无水面饲养技术示范推广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围绕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和举措,抓紧实施相关项目,并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农民合作社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37号)要求,加强安排下达相关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完成各项绩效指标,充分发挥项目的技术示范推广作用。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
2025年7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5年水禽无水面饲养技术示范推广项目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支持闽清县、漳州台商投资区、霞浦县开展水禽无水面饲养技术示范推广,各建设1个水禽无水面饲养示范点。
二、支持对象
2025年水禽无水面饲养技术示范推广项目经遴选、评审公示、研究确定由闽清金水湾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福建三只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及福建鸭嫂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3家单位承担实施,项目承担单位所在市、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做好项目指导和监督工作。
三、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注重示范带动功能,发挥在全省示范推广并带动蛋鸭、肉鸭无水面饲养模式作用,不断推进我省水禽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资金用于支持入选项目鸭舍等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技术模式需符合省地方标准《鸭无水面饲养技术》(DB35/T 690-2022)饲养模式要求的鸭舍并饲养蛋鸭或肉鸭。
四、补助方式和标准
采取“先建后补”补助方式,对每个示范推广项目,每新增蛋鸭或肉鸭(种鸭)1万羽存栏,给予10万元补助资金。其中,分别给予闽清金水湾生态农业有限公司40万元、福建三只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30万元、福建鸭嫂农业科技有限公司30万元资金补助。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实施。有关市、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项目县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指导项目单位制定细化方案并及时批复,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要求等内容。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做好监督管理,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突出问题,保障项目按时完成。
(二)严格资金管理。有关市、县(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规〔2025〕5号)要求,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强化项目资金使用指导监督,做好项目资金公开,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三)做好绩效总结。各地要加强项目进度调度和监督工作,定期将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统计汇总上报省农业农村厅。项目承担单位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后,向县(区)农业农村部门申请验收,县(区)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经公示无异议后及时拨付补助资金。12月底前各相关设区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和项目实施总结,并报送福建省畜牧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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