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20-2500-2025-00066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 备注/文号: 闽农牧〔2025〕6号
- 目录名称:其他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9-02
- 有效性:有效
- 内容概述: 关于进一步加强入闽指定通道管理的通知
闽农牧〔2025〕6号
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加强入闽动物及动物产品监管,降低动物疫病传入风险,切实保障我省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道路运输动物指定通道检查站管理指引〉的通知》(农牧发〔2025〕6号)(附件1)精神,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各地要充分认识实施入闽动物指定通道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福建省动物防疫条例》的法定要求,也是我省动物疫病防疫工作的实际需要,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规范跨省动物调运行为,落实好指定通道制度,确保入闽动物的质量安全。
二、加快指定通道建设。各指定通道要认真对照《道路运输动物指定通道检查站管理指引》的要求,加强指定通道检查站能力建设,做好站房建设与维护,配齐办公、检查、消毒、网络等设施设备,提升检查站信息化管理水平,切实起到防堵外疫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三、加强站务人员管理。各指定通道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信息公示上墙制度,在办公大厅悬挂设站依据、工作职责、检查程序、行为准则、检查人员和监督电话等上墙文件。要加强站务管理和队伍建设,规范监督检查行为,杜绝公路“三乱”发生。
四、加大宣传教育引导。各地要加大实行指定通道制度的重要意义以及法律法规等的宣传力度,增强管理相对人自觉守法意识。同时做好服务,告知承运人、接收方(屠宰场、养殖场、交易市场等)我省指定通道的定位信息、地理位置、联系电话等(附件2)。
五、强化调运落地监管。各地要做好对屠宰场、养殖场、交易市场等场所的监督检查,通过国家兽医信息平台(牧运通)或我省检疫信息系统核查入闽动物是否经指定通道入省,发现违法行为要及时移送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处理。
附件:1.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道路运输动物指定通道检查站管理指引》的通知(农牧发〔2025〕6号)
2.福建省入闽动物及动物产品指定通道检查站名单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9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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