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以及2015年福建省农业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段为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福建省农业厅门户网站《福建农业信息网》查询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3号,邮编:350003,电话:0591-87857394,电子邮箱:yuchenchen88@foxmail.com)。
一、概述
一年以来,我厅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农业工作实际,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落实中心工作、转变职能、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全年共制作、获取政府信息447条,其中,主动公开291条,向省图书馆、省档案馆各报送主动公开纸质文件291份。依申请公开108条,不予公开48条。收到并答复办结依申请公开申请16份、《厅长信箱》咨询、建议、投诉等206条、《意见箱》意见3条,办结率均达100%。同时围绕农民朋友关心关注的农业热点问题及农时重点,开展福建农业信息网“在线访谈”30人次。没有收到一起公众反映对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满意意见,也没有一起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一)及时部署,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任务
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其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印发了《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分解下达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工作任务的通知》,将涉及我厅的主要工作任务及时分解下达,落实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按照“谁制定、谁公开”的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明确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指定专人及时公开并按时送交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到位。
(二)突出重点,着力推进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坚持依法行政,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公开。一是编制责任清单。对已公布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进行梳理,明确责任事项262项,其中涉及多部门监管责任事项6项,各单位全面正确履行相应职责,确保各项责任落实到位。二是推进简政放权。持续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做好农业部下放“兽药生产许可”项目承接,将其与原有省级审批项目“兽用生物制品经营许可”合并为一个大项。同时,将原来列入公共服务事项的“兽药生产许可审核”予以删除。组织完成了前置审批、中介服务和收费项目的清理。采取自查和实地抽查相结合,开展以行政审批下放衔接为重点内容的专项督查,进一步推进我省各级农业部门转变职能、简政放权、依法行政。三是加大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力度。继续推进依据、条件、程序、数量、期限、需要等提交材料目录以及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加大制假售假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全年累计公开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5条。
2.推进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一是做好预决算的公开。按时将本部门预决算在福建农业信息网上公开,预决算支出全部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尤其在加大“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力度方面,进一步细化了公开内容。二是积极开展推进惠企惠农项目网上公开试点工作。狠抓工作落实,科学制订方案,筛选确定了农机购置补贴及示范推广等7个项目开展网上公开试点。对7个农业项目资金的业务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压缩流程,简化环节,科学设置风险监察点。目前,正在按照省纪委工作进度安排,有序推进财政资金类信息公开工作。全年累计公开财政资金类信息9条。
3.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公开。重点抓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特色现代农业建设、政府采购等信息公开。及时做好行政许可相关信息,以及农业依法行政等重点事项的信息公开。及时公布突发重大动植物疫情、农机事故处理等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应对处置情况,以及农业环境保护、动物卫生、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相关监督检查情况。全年累计公开政府采购类信息2条;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9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55条。
4.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公开。一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信息公开。对我厅涉及的9项行政处罚、1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监督、1项行政许可等行政权力进行认真地梳理,按照省政府的要求,认真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及办理期限,全部按时提交并在省政府网站及“福建农业信息网”进行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信息公开。采取印发文件、网络公开等形式及时公布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动态及信息。在福建农业信息网开设“农产品质量安全”行业专栏,分设“工作动态”、“信息联播”、“基层动态”、“法规解读”、“标准化工作”、“监管工作”、“监测工作”等栏目,及时发布相关工作信息。累计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700多条,其中涉及政策类信息40多条。三是强化与社会群众的工作交流。在福建农业信息网和省政府门户网站开展接受农产品质量安全主题内容“在线访谈”,就网友关心的农产品热点问题进行详尽解答。全年累计农产品安全类文件全文公开35件。
(三)加强和规范政策解读工作
对福建农业信息网站首页“政策解读”专栏进行改版,实现与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系统中心节点采集的技术对接。目前,“政策解读”栏目已设置3个二级子栏目,即:省政府政策文件解读、部门政策文件解读以及其他政策文件解读。专栏“录入界面”新增了被解读文件的“索引号”和“文号”录入窗口。起草政策文件时,同步组织编写解读文章,并在被解读文件上网公开后的5个工作日内及时发布。全年累计发布政策解读文稿6篇,基本做到了“一政策一解读”。
(四)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严格落实《福建省农业厅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福建省农业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福建省农业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福建省农业厅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意见》、《福建省农业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图》等。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完善目录分类设置,做好信息整合链接,方便社会公众检索查询。扎实推进福建农业信息网互动交流栏目建设,积极开展“在线访谈”、网上意见征集与调查。三是加强网络系统平台建设。建立了全省三农信息综合服务平台网络与数据中心、公用数据库和综合业务应用系统,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三农服务网站群,对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提高受众覆盖面、知晓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5年,我厅在《福建农业信息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8条,向省图书馆、省档案馆报送纸质文件278份。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共在《福建农业信息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累计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70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我厅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一是福建省农业厅机构职能;二是工作动态;三是政策文件;四是统计信息;五是财政资金;六是人事信息;七是计划规划;八是重点项目;九是应急管理;十是招标采购;十一是机关党建;十二是其他应公开的信息;十三是农业业务;十四是行政审批。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一是在《福建农业信息网》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发布各类政府信息;二是向省档案馆、图书馆报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纸质文件与电子版,供社会公众查阅;三是由厅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受理政府信息咨询与申请;四是及时在省内各主要新闻媒体上刊登、播报最新农业信息;五是开展福建农业信息网“在线访谈”活动等。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遵循依法、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依法依规向申请人公开政府信息。一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及时登记、编号,登陆电子监察系统按规定要求填报;组织相关处室或职能部门甄别不同情况,及时处理信息公开申请;完成信息保密审查;按照规定时间予以答复;最后按照“一申请一卷”进行归档保存,并及时录入电子监察系统进行办结。二是不断完善申请办理方式。加强与申请人沟通,仔细询问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的用途,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引导申请人正确行使申请权,不断总结依申请公开工作经验,做到依法依规妥善办理。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6件,均按时办结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我厅对政府信息申请公开都是免费受理,从未进行任何收费,也不存在相应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我厅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部分处室(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位不清,对是否应该主动公开或者不予公开拿捏不准,无法全面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处室(单位)年度绩效考核的范畴,建立考核、评议、监督等长效管理机制,提高责任意识;二是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及时纠正少数处室(单位)对文件公开属性的错误界定。做到全面、及时、准确、规范,既保障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顺利公开,又确保不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不被公开;三是结合业务工作重点,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互动性,广泛吸纳群众的建言献策,及时主动公开相关业务信息,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四是加强培训和宣传,更系统、全面地掌握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更准确地定位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提高全厅各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和业务水平;五是及时向省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办请教解决疑难问题,积极向兄弟单位学习好的经验与做法,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我厅2015年没有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
计量单位 |
2015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291 |
4751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278 |
4704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16 |
54 |
其中 :1.当面申请数 |
条 |
2 |
6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12 |
41 |
3.信函申请数 |
条 |
2 |
7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16 |
54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5 |
43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1 |
1 |
3.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10 |
1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