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业厅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 2017-01-11 12:02

引言

  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以及2016年福建省农业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段为自201611日起至2016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福建省农业厅门户网站《福建农业信息网》)查询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3号,邮编:350003,电话:0591-87857394,电子邮箱:ycc@fjagri.gov.cn)。

  一、概述

  一年来,我厅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68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自查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网传〔20163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农业工作实际,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落实中心工作、转变职能、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一)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

  制定印发了《2016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实施方案》,逐条对照闽政办〔201683号文确定的今年主要工作任务,按职责将涉及我厅的任务及时分解下达。明确厅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厅领导主抓,各牵头和责任单位确定一名处级干部具体负责,一名工作人员为联络员,做好具体工作事项的对接和落实情况报告,并按规定及时在厅门户网站“福建农业信息网”上公开。

  (二)切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1.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本单位行政职权配置情况,我厅陆续完成了权力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责任清单的编制。保留行政权力179项,其中省级行使50项,实行属地管理的129项;明确责任事项共262项,其中涉及多部门监管责任事项6项。权力清单(含审批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责任清单均已在“福建农业信息网”上公布。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继续做好农业行政审批事项的精简。将农作物种子进出口的审核转报等9项审核转报类事项从公共服务清单中调整到行政权力清单中;取消肥料登记备案等4项公共服务事项;合并、取消行政审批事项3项;取消1项行政处罚事项、1项行政确认事项。在省审改办10月底公布我厅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调整事项目录后,我厅第一时间在“福建农业信息网”予以公开。同时,根据省审改办的部署,对照农业部清理中介服务的成果,我厅还组织开展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涉及的前置审批、中介服务的清理。保留前置审批项目11项,调整前置审批项目2项;保留行政审批中介服务8项,调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8项,并主动在“福建农业信息网”上公布。

  2.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

  一是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5151)、《2016年福建省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点》(闽政〔201626号)和《农业部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农政发〔20154号)等文件精神,探索创新农业行政监管方式,规范农业执法行为,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印发了《福建省农业厅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闽农政〔201664号)、《福建省农业系统随机抽查工作细则》(闽农政〔2016239号)等文件,并在“福建农业信息网”上公布,同时对公众开展政策解读。二是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信息公开。采取文件印发、网络公开等形式及时公布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动态及信息,尤其是在“福建农业信息网”开辟了“农产品质量安全”频道,开设了“工作动态”、“信息联播”、“基层动态”、“法规解读”、“标准化工作”、“监管工作”、“监测工作”等栏目,及时发布相关工作信息。对涉及的2项行政监督、1项行政许可等行政权力进行了认真地梳理,按照省政府的要求,认真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及办理期限,全部按时提交并在省政府网站及“福建农业信息网”上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3.推进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

  一是推进预决算公开。及时公开2016年省农业厅部门预算说明及录入表,并将根据省财政厅批复,公开2015年省农业厅部门决算。二是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公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及有关申报申请。今年以来,我厅联合省财政厅制定的《福建省造福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福建省农产品安全与监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福建省省级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13个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均在“福建农业信息网”-“项目公开”栏目予以公开。三是推进收费目录清单公开。目前,我厅仅有厅属事业单位福建省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有涉企收费清理方面情况,现已按有关工作要求,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文件。

  4.推进重点民生项目领域公开

  结合2016年全省农村工作会议部署,着力抓好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特色现代农业建设、政府采购、行政许可,农业依法行政状况以及其他与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点事项的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突发重大动植物疫情、农机事故处理等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应对处置情况,以及农业环境保护、动物卫生、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相关监督检查情况;及时公开扶贫工作信息,将部分省领导挂钩帮扶23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调整方案第一时间在“中国福建”和“福建农业信息网”上公布,将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的申请流程、申请条件、资金管理办法等材料公开于“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惠企惠农专栏,方便农户直接在网上开展查阅、咨询、申请、办理等事项。同时,将2016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计划20万人、中央财政扶贫资金10693万元安排情况、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指标8.3万人和5.4亿元资金安排情况、关于全国扶贫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推荐2016年全国脱贫攻坚奖候选人员名单等信息公开于“福建农业信息网”上,并继续推进山海协作共建产业园区建设、扶贫小额信贷、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等事项的公开,试点将农产品深加工固定资产投资财政奖补项目资金纳入权力网上公开工作内容。

  5.推进“互联网+政务”工作

  一是发挥“福建农业信息网”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厅门户网站“福建农业信息网”设置有公开指南、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公开规定、意见箱、年度报告等6个专栏,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文件、统计信息、财政资金、人事信息、机关党建、行政审批、重点项目、应急管理、招标采购、农业业务等12个专题,其中“农业业务”专题细分为18个子类,基本涵盖了我厅主要业务工作。网站日均点击量约6000人次,全年点击量超过200万人次,每个工作日信息更新量约60条,已审核发布新闻类信息超15500条。与此同时,我厅还同步开通“福建农业”手机APP移动客户端,进一步拓宽了公开渠道。二是推进行政服务中心和网上办事大厅融合发展。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网上办事”模块设置了办事指南、行政职权目录、结果查询、表格下载、场景服务、快速通道、公共服务等7个栏目,已全面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等功能,并通过抽取及链接的方式,从省里的统一平台“网上办事大厅”获取相关数据,为群众提供办事状态查询、结果查询功能,查看申报时间、办理状态等,使广大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了解并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的过程、结果,方便群众办事。同时,推进网上办事进程速度,落实“一个窗口”办理,实行办理时限承诺制,推进行政服务标准化,按照有关要求进行规范化并统一格式,设定程序、标准、时限,主要包括事项名称、法定依据、办理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流程、事项收费、办理时限、具体承办部门、办理地址和联系方式等要素内容。

  (三)大力加强政务参与与政策解读工作

  一是积极做好政策解读。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策解读有关工作要求和部署,在起草政策文件时,同步组织编写解读文章,严格按照政策解读公开时限及时制作并公开政策解读信息。今年以来,在“福建农业信息网”公开政策解读信息33件,其中省政府政策文件解读2件,部门政策文件解读24件,其他政策文件解读7件。96日,时任厅副巡视员李岱一就“加大造福工程搬迁,推进脱贫致富奔小康”主题接受中国福建政府网专访,并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同时,我厅全年组织有关处室(单位)负责同志通过厅“在线访谈”栏目与网民进行线上互动7次,解答公众提出的相关问题。通过福建日报、中国福建网、今日头条、土流网、福建农村信息网等平面媒体以及网络媒体,对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农业发展、农资补贴、农机购置、扶贫开发等相关政策作出解读,不断拓宽政策解读公众参与面。

  二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抓好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工作,根据省政府领导的指示和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要求,做好每天省内外涉农舆情监测工作,并及时向省政府领导、省政府办公厅报送,为领导决策提供信息参考。今年共上报《涉农舆情监测》专报件247期、总计1601条,有3条信息得到黄琪玉副省长批示。围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在“福建农业信息网”上开展网上调查4次,围绕设施蔬菜保险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等工作开展民意征集5次。

  三是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加强与中央、省级等各类媒体的联系,畅通媒体采访渠道,突出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开展农业宣传,创造条件安排《农民日报》、《福建日报》、福建电视台综合频道等媒体记者列席全省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等重大会议,统筹运用媒体农业宣传正面导向作用,向社会公众展示我省“三农”改革发展取得的新成果、新经验,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今年以来,我厅农业新闻被新华社、中新社、《人民日报》、《农民日报》、《福建日报》、《经济日报》等媒体采用413条,被福建电视台综合频道、东南卫视、公共频道采用158条,被省级以上重要新闻网站采用800多条,被主流新闻媒体采用专版、专题新闻10余条,被《人民日报》、《农民日报》、《福建日报》、《海峡都市报》头版、二版头条采用10多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6年,我厅在《福建农业信息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9条,向省图书馆、省档案馆报送纸质文件289份。截至20161231日,共在《福建农业信息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累计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08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我厅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一是福建省农业厅机构职能;二是工作动态;三是政策文件;四是统计信息;五是财政资金;六是人事信息;七是计划规划;八是重点项目;九是应急管理;十是招标采购;十一是机关党建;十二是其他应公开的信息;十三是农业业务;十四是行政审批。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一是在《福建农业信息网》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发布各类政府信息;二是向省档案馆、图书馆报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纸质文件与电子版,供社会公众查阅;三是由厅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受理政府信息咨询与申请;四是及时在省内各主要新闻媒体上刊登、播报最新农业信息;五是开展福建农业信息网“在线访谈”活动等。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遵循依法、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依法依规向申请人公开政府信息。一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及时登记、编号,登陆电子监察系统按规定要求填报;组织相关处室或职能部门甄别不同情况,及时处理信息公开申请;完成信息保密审查;按照规定时间予以答复;最后按照“一申请一卷”进行归档保存,并及时录入电子监察系统进行办结。二是不断完善申请办理方式。加强与申请人沟通,仔细询问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的用途,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引导申请人正确行使申请权,不断总结依申请公开工作经验,做到依法依规妥善办理。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5件,均按时办结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我厅对政府信息申请公开都是免费受理,从未进行任何收费,也不存在相应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厅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开渠道不够广泛,公开信息不够精准,在针对公众获取政务信息的个性化需求方面还有差距;二是部分处室(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缺乏全面了解,对信息公开与保密管理的尺度把握不准,主动公开意识不强。

  (二)下一步打算:一是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不断更新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强信息公开干部队伍建设,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和衔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做好“福建农业信息网”规范运行管理工作,不断完善、拓展、探索网站的各项功能,同时保障门户网站信息安全;注意继续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作用,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大力提高社会公众政务参与力度。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我厅2016年没有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计量单位

2016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289

4085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289

4085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5

59

其中 1.当面申请数

0

6

2.网上申请数

4

45

3.信函申请数

1

8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5

59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1

44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1

3.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4

14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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