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及2019年工作思路
来源:政策法规处 2018-12-27 09:55

2018年,我厅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委省政府印发的《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精神,根据《福建省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到位,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年工作情况

(一)持续深化简政放权

1.继续取消行政审批事项。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取消县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的“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核发”事项,印发《福建省农业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决定的通知》,制定了行政许可事项取消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具体措施,督促指导县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做好取消许可后的衔接落实工作。

2.全面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要求,对列入第一批“证照分离”改革事项目录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4项审批事项,修订简化了办事指南,细化实化了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并印发至各市、县(区)农业局实施。同时,按照“证照分离”改革精神,印发《福建省农业厅关于简化肥料登记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决定在肥料登记审批中试行告知承诺制,企业在申请肥料登记时对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做出书面承诺,不再需要提交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根据“多证合一”改革精神,对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分支机构备案,采取工商部门统一采集相关信息,农业部门直接认领的业务流程模式,只需在工商部门登记载明相关信息,不需再登录“种子生产经营网上备案系统”进行重复备案。

3.开展行政审批标准化试点项目工作。制定《省农业厅行政审批标准化示范项目实施方案》,按照建立省农业厅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管理、审查审核、服务场所、网上审批、机制创新以及监督评价的标准化体系”的目标要求,明确试点内容和实施步骤步有序推进项目试点工作,顺利通过了省审改办和省质监局开展的标准化中期评估。

4.开展证明事项清理。按照“应减尽减”原则和“五个一律”要求,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进一步梳理网上办事大厅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材料,对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在网上办事大厅中将材料获取方式统一调整为从电子证照库获取,不再要求申请者提交纸质材料。

5.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梳理公布省级农业部门“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目录,其中“一趟不用跑”事项15项,“最多跑一趟”事项12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跑多趟”事项全部转为“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事项。对列入“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进行了规范和细化,并在“福建农业信息网”上予以公开

6.规范有序地开展行政审批工作。制定并向社会公开农药经营许可办事指南,规范办理农药经营许可。做好与省数字办、省经济信息中心的沟通,积极对接好网上审批、智能审批及许可事项入驻掌上“闽政通”工作,在省网上办事大厅增加“农药生产许可”和“农药经营许可”,实行网上办理。截止到12月25日,厅行政服务中心按时办结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474件。审批工作高效运行,窗口服务热情周到,群众和企业满意度达到100%,福建天禾绿保农资有限公司送来“廉洁高效 为民服务”锦旗。

(二)推进农业法制工作

1.有序推进农业地方立法工作。根据省政府2018年立法计划,制定并印发《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18年农业立法工作的通知》,对列入2018年省政府立法计划的《福建省蘑菇菌种管理规定》等7件法规规章,明确责任单位和年度目标,有序推进农业立法工作。《福建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部分条款修改已于2018年3月31日由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福建省蘑菇菌种管理规定》于9月30日由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予以废止。同时,根据省政府法制办要求,对《福建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办法》立法后评估清理报告进行了复核评审,提出了暂不修改的意见。

2.组织开展专项清规工作。根据省里有关部门要求,组织厅内各有关责任处室(单位)对现行政府规章、省政府规范性文件和省农业厅规范性文件,开展涉及著名商标制度、产权保护、军民融合发展、民营经济发展等专项清规工作,对政府规章、省政府规范性文件提出初步清理意见,及时报送省有关部门;对省农业厅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

3.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核报备工作。对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今年已对18份规范性文件出具了合法性审核意见。及时将本厅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报备,完成《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等2件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和《福建省农业厅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若干具体措施》等5厅党组规范性文件的报备工作。

4.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将以厅名义制发的文件分为政策性文件与非政策性文件两类,政策性文件对照《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规定的审查标准,逐项进行审查,确保不出现限制、排除市场竞争的政策措施。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专项清理工作,将现行政府规章和省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报送省法制办;对以我厅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经清理,废止了《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13年能繁母猪、育肥猪奶牛保险工作的通知》等23件文件,修订了《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业厅政府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1件文件,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三)持续推进事中事后监管

1.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一是建立健全随机抽查工作机制。修订了《福建省农业系统随机抽查工作细则》,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健全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印发《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做好省级随机抽查检查对象名录库建库工作的通知》,以县为基础,逐项充实完善随机抽查检查对象名录库,推动检查对象名录库覆盖行政监督检查所有对象,确保随机抽查工作有序规范开展。三是全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列入《福建省农业厅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21项行政监督检查事项,逐项制定年度抽查工作方案和双随机监督检查记录表,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抽查次数年均2次以上,检查对象名录库抽查比例平均超过5%。四是配合开展联合抽查。根据省工商局等7部门印发了《2018年上半年福建省涉企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派人参与配合开展了一次联合抽查工作。五是做好监管信息公开工作。抽查结果除了在“数字福建省级政务数据汇聚平台”对外公开外,还在“福建农业信息网”权力运行栏目上增设了随机抽查信息子栏目,网上公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以及抽查结果。

2.健全完善信用监管工作机制。一是加强对守信主体的激励和扶持,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家庭农场示范场评选过程中涌现的诚信主体树立为诚信典型,在财政支农资金项目安排过程中,同等情况下优先支持诚信农业经营主体。二是加强对失信行为的约束和惩戒,建立执行联动机制,完成农业审批网上办事大厅与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自动对接,实现“自动查询、自动比对、自动识别、自动拦截、自动惩戒、自动反馈”功能,从严审核严重失信主体的行政许可申请。取消严重失信的农业经营主体参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家庭农场示范场的资格,对已获得荣誉称号的严重失信农业经营主体,及时按照程序撤销荣誉称号。今年,已对170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进行通报;取消了2家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和2家2016-2017年度省级重点种子企业资格,限制1家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申请《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三是进一步提高信用信息归集质量和效率,依托政务共享平台统一归集信用信息,截止到11月30日,已向省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推送行政许可信息1496条、行政处罚信息1条、监督抽查信息2034条、荣誉表彰信息1658条、守信“红名单”1042条,发布农资企业重点监控名单15家。

3.规范开展农业行政执法行为。一是积极探索创新农业执法机制。在有效落实检打联动、区域协查联动、执法信息公开、行刑衔接等制度的同时,完善农资监管信息平台线上巡查和现场稽查与质量抽检相结合的执法检查机制,提升执法检查效率。二是加强执法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围绕农资和农产品案件执法办案技巧、法律适用、农业执法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等,举办各类农业执法骨干培训班、案例分析研讨班,在全省农业系统内组织开展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评选活动,进一步提高农业行政执法队伍的执法技能。三是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力度。围绕农产品生产源头的重点隐患和突出问题,部署开展了农药、兽用抗菌药、生猪屠宰监管、“瘦肉精”、生鲜乳、农资打假和茶叶农残超标等七个专项整治行动,截止到11月底,全省共出动农业执法人员9.1万人次,检查企业3.2万家次,行政执法立案548起,办结402起,移送公安机关案件35起,涉案金额405万元,进一步提升了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健全清单管理制度。一是编制权责融合清单。经省政府同意,会同省审改办共同印发了《福建省农业厅权责事项清单》,依法确定省农业厅权责事项269项,其中:行政许可16项、行政确认6项、行政处罚146项、行政强制9项、行政监督检查21项、其他行政权力12项、公共服务事项4项、内部审批(审核)事项2项、其他权责事项53项。省农业厅权责清单已通过“福建农业信息网”向社会公开。二是编制减权放权责任清单。为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编制印发了《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减权放权取消事项监管责任清单》《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减权放权下放事项承接和监管责任清单》,其中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监管责任清单16项17子项;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监管责任清单8项9子项。三是编制“四级四同”目录。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对全省农业农村部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梳理,编制印发了《福建省省、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通用目录》,实现全省农业农村部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四级四同”,即省、市、县、乡四级,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名称、依据、类别、编码相同。

2.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职能、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全年制作获取政府信息公开116条,向省图书馆、省档案馆各报送主动公开文件116份。收到并答复办结依申请公开文件18份,办结率均达100%。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妥善处理涉农信访事项。严格按照《信访条例》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来信来访的登记、接访、交办和办理工作。今年以来共收到群众来信177件,接待群众来访103批次314人次,12345平台转来诉求件17件,“厅长信箱”留言217件,其中依法转送交办各级农业部门处理信访件40件,所有信访件均严格落实受理、转送交办、办理、送达、录入、督查督办等规定办理程序,全部按时办结,做到逢访必登、告知及时、处理得当,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信访人没有对我厅直接办理的信访件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复查复核申请;12345平台诉求件得到100%满意度反馈。根据省信访联席办统一安排部署,开展开展涉农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全力化解“三农”领域信访问题。

2.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要求,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农业农村工作突出位置,认真落实厅党组主体责任,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的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福建省农业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对全省农业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全面部署。全省各级农业部门紧盯农资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屠宰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农村“三资”监管等黑恶势力可能涉入的重点领域,坚持分类指导、联动互动,采取有力有效的措施,重拳出击,靶向发力,严厉打击各类可能涉嫌黑恶势力的行为,形成了上下一体、齐抓共管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良好格局。

(六)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制定普法清单落实普法责任。根据省“七五”农业普法规划、省厅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结合年度重点学法要求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我厅制定了2018年《福建省农业厅普法责任清单》,明确重点宣传普及的19部法律法规及相关责任单位,报省依法治省办备案,并在福建农业信息网上公布。厅内各责任单位根据农时季节、工作安排和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时间,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普法任务和工作要求。根据农业系统“七五”普法规划确定的任务,省、市、县三级农业部门每年均确定普法重点,制定并公布本单位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做到省、市、县三级普法清单制度全覆盖,推进我省“七五”农业普法工作全面、扎实、有效开展。

2.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把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在全省农业系统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厅党组书记黄华康带头学习宣讲,厅党组中心组2次专题学习,全省各级农业部门都把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作为最突出的政治任务,与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通过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重大意义,全面准确领会和把握这次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坚定宪法自信,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省厅购买新修订的《宪法》单行本2000册,编发《宪法》应知应会知识问答30题,作为全厅干部职工学习资料,邀请专家作《宪法在心中》专题讲座,组织全厅党员干部参加《宪法》等法律知识专题考试。组织开展“12·4”宪法宣传周活动,参加我省首个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及宣传活动。开展“宪法进万家”活动,结合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向广大农民群众发放宪法单行本等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资料39.51万份(册),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宪法意识

3.加强政府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定《福建省农业厅党组中心组2018年理论学习计划》,厅党组中心组先后组织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举办了宪法专题学习会、新思想专题学习研讨会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训班。组织领导干部述职述法,把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列入领导干部述职内容。编印新修订《党章应知应会30题》分发全厅党员干部学习,举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辅导,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组织全厅干部参加省直机关国家工作人员统一学法考试,做到参考率和通过率都达到100%。通过学法用法,使政府工作人员更加深刻领会法治精神,牢固树立守法律、重程序、受监督的法治理念,提高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2019年工作重点

2019年,我厅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制度机制不断完善,行政透明度不断提高,行政效能不断增强,行政权力监督更加有力,为我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能力

不断强化各级农业部门广大干部的法律意识、监督意识,切实养成依法、守法、用法思维习惯,把依法服务、按制度办事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全过程。加强农业依法行政的学习与培训,积极发挥农业法制部门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参谋、助手作用,强化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做好机构改革后权责清单等的动态调整,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责任追究。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平”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强化监管结果运用,形成监管合力。全面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形成公开透明、便利高效、服务优质的行政审批运行机制。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逐步实现审批智能化、服务自助化、办事移动化,提高政务服务的便利和品质。

(三)进一步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

建立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健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论证制度、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健全完善决策跟踪反馈制度,推行决策后评估制度。严格责任约束,落实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责任追究、行政首长问责等制度。深化政务公开,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四)进一步提高农业行政执法水平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深入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整合农业执法职能,积极创新农业执法机制,着力提升农业执法水平,加快构建权责明晰、上下贯通、指挥顺畅、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不断规范执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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