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政办函〔2021〕3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要求,现将《2021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对照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细化职责分工,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点任务,要梳理形成工作台账,实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同时,要对上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逐项核查落实情况。各地各部门要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2021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5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