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管理规范》第一、二章,应按如下规范使用绿色食品标志:
一、绿色食品标志使用人(以下简称标志使用人)是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审查合格、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单位。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以下简称证书)是标志使用人合法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凭证。
二、标志使用人在证书有效期内,必须在其获证产品包装或标签上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并按《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规范手册》要求,规范使用标志。不得将绿色食品标志擅自用于非获证产品、证书到期产品和超许可范围产品。
三、各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应积极鼓励、引导标志使用人将绿色食品标志用于其获证产品的广告宣传、展览展销等市场营销和形象宣传活动,以及办公、生产区域中。
四、获证产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应符合《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及《绿色食品包装通用准则》(NY/T 658)等相关规定。
五、绿色食品标志矢量图可通过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greenfood.org.cn)下载。标志使用人可根据需要按比例放大或缩小绿色食品标志矢量图,需保障标志清晰,不得更改标志图形、文字字体、图文比例、色值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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