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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根据《福建省农资企业重点监控制度》,农业农村部门对重点监控农资企业应采取哪些监管措施?
A
(一)对重点监控农资企业开展每年2次的监督检查;
(二)对重点监控农资企业所生产、经营的产品实施每年不少于3批次的执法抽检。
2026-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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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根据《福建省农资企业重点监控制度》,认定重点监控名单需要经过哪些程序?
A
(一)各设区市(含平潭)农业农村部门收集拟纳入重点监控的企业信息,报送省农业农村厅;
(二)省农业农村厅农资打假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进行审核;
(三)有关设区市(含平潭)农业农村部门对拟列入重点监控农资企业的相关情况进行复核,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向省农业农村厅报送核实情况;
(四)省农业农村厅农资打假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研究审定农资企业重点监控名单。
2026-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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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根据《福建省农资企业重点监控制度》,农资经营单位有哪些情形需要列入重点监控名单?
A
(一)经营禁用农资产品被依法查处的;
(二)一年内经营的农资产品或一年内违反经营许可规定超范围经营农资,被依法查处2次(含2次)以上的;
(三)一次性被依法查处的农资产品有3种(含3种)以上的;
(四)所经营的农资产品因产品质量、侵权等原因造成农业生产较大损失或较大社会负面影响的;
(五)经营企业分支机构的违法行为达到重点监控条件的,该经营企业被列为重点监控企业;
(六)被依法移送司法部门查处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6-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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