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农督函〔2025〕154号
答复类别:A类
省民盟:
《关于推动我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发展的提案》(2025135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福建省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推动农村产权市场化流动,优化城乡资源要素配置,截至2024年底,已累计完成农村产权交易7802宗、成交金额61.18亿元,有效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一是健全交易体系。近年来,在推进12个省级试点常态化运行的同时,支持各地推进整市交易市场建设。截至2024年底,全省共有三明、厦门、福州、南平、泉州等5个整市交易市场,三明、晋江被列入全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交易体系进一步健全。二是拓展交易品种。引导交易服务机构主动适应经营主体需求拓展交易品种,在林权、集体经营性财产、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经营权等基础性流转交易品种的基础上,探索开展农业类知识产权、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水域滩涂养殖权等品种交易,交易品种进一步丰富。三是完善制度建设。在联合发改、金融监管、林业等12个部门出台《福建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基础上,推动《福建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列入省政府规章立法计划,进一步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制度化规范化。指导各地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加强本地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指导监管,督促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行业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机构完善制度规则、规范交易行为、提升建设水平。四是加强宣传服务。依托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队伍,在县(市、区)、乡镇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站点,采取多种方式向乡镇干部、村集体、广大农民群众宣传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政策,不断提高干部群众,特别是乡镇、村(居)干部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的知晓度和认可度。引导交易服务机构在县(市、区)开设服务窗口,为交易主体就近提供培训咨询、申请受理、信息发布、材料收集等基本服务,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直达基层。五是推进平台建设。省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平台自2022年建成并上线运行以来,持续推进功能完善和数据汇聚,加快与全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数据对接,目前南平整市、龙岩新罗等地直接使用平台开展交易,沙县、永泰、厦门等自建平台与省级平台实现互联对接,泉州、福州等地数据接入工作持续推进,加快实现全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数据高效共享、一张网管理。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坚持为农服务宗旨,探索健全交易体系、完善交易规则、加强风险防控、强化监督管理的有效路径,全面提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水平,激活农村资源要素潜能,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为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支撑。
感谢你们对“三农”工作的关心。敬请今后多提宝贵意见,给予我们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领导署名:陈明旺
联 系 人:卓 炜、梁 祎
联系电话:0591-87824738、87857695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6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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