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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农业农村厅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2026年版)

来源: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时间: 2026-03-31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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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解读:

序号 检查事项

执法主体

设定依据 备注
1 农作物种子质量和生产经营活动、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监督检查 省农业农村厅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九条

2.《福建省种子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3.《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4.《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2 食用菌菌种质量和生产经营活动监督检查 省农业农村厅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九条、第九十一条

2.《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3 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检查 省农业农村厅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三十八条  
4 种畜禽生产经营活动、种畜禽质量安全、畜禽遗传资源监督检查 省农业农村厅

1.《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三十四条

2.《家畜遗传材料生产许可办法》第二十三条

3.《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

 
5 兽药监督检查 省农业农村厅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二十八条

2.《兽药管理条例》第三条、第四十四条

 
6 农药监督检查 省农业农村厅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二十八条

2.《农药管理条例》第三条

 
7 肥料监督检查 省农业农村厅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二十八条

2.《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十四条

 
8 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监督检查 省农业农村厅

1.《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第四十九条       

2.《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审批办法》第四条

 
9 对二级野生植物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省农业农村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十九条  
10 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省农业农村厅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

2.《福建省促进茶产业发展条例》第三十二条

3.《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4.《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第二条、第四条、第二十六条

 
11 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检查 省农业农村厅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二十八条

2.《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12 饲料、饲料添加剂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监督检查 省农业农村厅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13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质量安全管理状况和生猪屠宰活动监督检查 省农业农村厅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  
14 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省农业农村厅

1.《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2.《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

 
15 动物防疫监督检查 省农业农村厅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十八条、第二十六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第七十六条

2.《福建省动物防疫条例》第二十七条

3.《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十八条

 
16 农业机械维修行业监督检查 省农业农村厅

1.《福建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九条

2.《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第十六条

 
17 植物检疫监督检查 省农业农村厅 《植物检疫条例》第二条、第四条、第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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