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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农业技术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26年度农业技术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农业技术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6-10-26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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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解读:

省直有关单位,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农业农村局:

为做好2026年度农业技术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闽人社文〔2020〕140号),现就报送评审材料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应提交的材料

(一)《委托评审函》。省直单位委托评审的,应由省直单位主管部门职改办出具《委托评审函》一份。

(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申报人员为省农业农村厅厅属单位的一式2份,其他省直单位的一式3份。表内各项内容应如实完整填写,表中所列获奖及发表的文章均须附复印件(含封面、目录、封底),一式1份。

(三)《申报农业技术中级(或初级)职称简明表》。一式25份,其中工作业绩(含论文)必须是取得现职称以来的。该表应用A4纸双面打印,字迹清晰,字体要求使用仿宋体,字号、行距不得小于小四号字,单倍行距,不要另加附页,并加盖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印章。

(四)实践能力(经历)和业绩成果清单。实践能力(经历)和业绩成果需要列成清单,注明符合闽人社文〔2020〕140号文件所要求具备条件的项目,写清项目的年份、等级、名称、申报对象在项目中承担的任务和应用效果等关键信息,清单公示并盖上编制所在单位和业务主管单位印章,和相应的佐证材料各一份,装订成册。

(五)论文、代表作。

申报中级职称需要提交的论文、代表作:正常晋升者须提交独立完成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篇。学历破格申报者,除应符合正常晋升的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县级及以下农业技术人员公开发表论文1篇以上;省、市属农业技术人员公开发表论文2篇以上;②在省级以上出版部门正式出版个人或合作的专业著作或译著;③经过相当于大专程度以上(含大专)的专业学习培训累计两年以上(含两年),取得结业证明。④在乡镇从事农业技术工作不少于1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任助师不少于6年的乡镇农业技术人员提交专业技术总结1篇以上。

申报初级职称需要提交的论文、代表作:提交独立完成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或者试验技术报告1篇。

以上论文代表作复印每篇2份,其他论文各复印1份。代表作封面左上角注明“代表作”(或代表作一、代表作二)。论文代表作还应提供word格式电子版,统一命名为“篇名_作者_发表日期”,发表日期的格式为“20250101”或“202501”(特别提醒:“_”为下划线,命名格式不正确将影响查重),发送至省农业职改办电子信箱(fjsnynctrsc@163.com)。

(六)其他材料。

毕业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约、聘书、任职期间年度考核表、继续教育证书学分年度验证等各复印一份,装订成册。各证书经单位主管部门职改办核对原件无误后,加盖印章,方为有效。

二、有关要求

(一)为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中的“取得现职称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及《申报农业技术中级(或初级)职称简明表》应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报人员业绩成果、任职年限计算时间截止于2026年12月31日。去年评审未通过的对象,今年申报材料中有新论文、新项目、新奖项、新表彰等新业绩1项以上的,方可申报。新业绩需要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之间取得的。

(三)材料上报后,除省农业职改办要求以外,不再接受任何补充材料。评审结束后,不论通过与否,材料均不退还,请申报者自留底稿。

(四)破格申报人员均需答辩,答辩范围为论文代表作内容、本专业技术工作的基本情况以及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三、报送时间及联系方式

报送材料时间为2026年12月25日-31日。请各单位按时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省农业职改办 0591-87852152。

材料报送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23号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412室。

附件下载地址:http://nynct.fujian.gov.cn/

 

附件: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2.申报农业技术中级(或初级)职称简明表

   3.申报农业技术中级(或初级)职称评审材料清单

   4.实践能力(经历)和业绩成果清单

   5.评审材料分类标识

 

福建省农业技术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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