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农职改办〔2024〕7号
厅属各单位,省直有关单位职改办,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
为了做好2024年度农业技术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闽人社文〔2020〕140号),现就报送评审材料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应提交的材料
(一)省直单位委托评审的,应由省直单位主管部门职改办出具《委托评审函》一份。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申报人员为省农业农村厅厅属单位的一式2份,其他省直单位的一式3份。表内各项内容应如实完整填写,表中所列获奖及发表的文章均须附复印件(含封面、目录、封底),一式1份。“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栏,应由考核单位对申报者作全面的、实事求是的评价,并明确任期内每一年度的考核等级结果。“基层单位意见”栏,应简要评价后明确“情况属实,同意推荐”。参加全省职称外语统考人员,请在《评审表》第8页“考试成绩及答辩情况”栏上填写外语考试的语种、成绩等。若为外语免试的,请填写“外语免试”字样。市、县和企业申报对象填写“不作要求”。
(三)《申报农业技术中级(或初级)职务简明表》一式25份。其工作业绩(含论文)必须是取得现任职务任职资格以来的。该表应用A4纸双面打印,字迹清晰,字体要求使用仿宋体,字号、行距不得小于小四号字,单倍行距,不要另加附页,并加盖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印章。
(四)论文、代表作
1. 申报中级职称需要提交的论文、代表作:正常晋升者须提
交独立完成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篇。学历破格申报者,除应符合正常晋升的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县级及以下农业技术人员公开发表论文1篇以上;省、市属农业技术人员公开发表论文2篇以上;②在省级以上出版部门正式出版个人或合作的专业著作或译著;③经过相当于大专程度以上(含大专)的专业学习培训累计两年以上(含两年),取得结业证明。④在乡镇从事农业技术工作不少于1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任助师不少于6年的乡镇农业技术人员提交专业技术总结1篇以上。
2.申报初级职称需要提交的论文、代表作:提交独立完成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或者试验技术报告1篇。
以上论文代表作复印每篇2份,其它论文各复印1份。提交的论文代表作每篇字数在1000字以上,限独著。代表作封面左上角注明“代表作”(或代表作一、代表作二)。论文代表作还应提供word格式电子版(统一命名为“篇名-作者-发表日期”,发表日期的格式为“20180101”或“201801”),发送至省农业职改办电子信箱(fjsnynctrsc@163.com)。
(五)毕业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约、聘书、任职近四年(五年)的年度考核表、继续教育证书学分年度验证、外语考试成绩证书(或外语免试证明)等各复印一份,装订成册。各证书经单位主管部门职改办核对原件无误后,加盖印章,方为有效。
(六)实践能力(经历)和业绩成果需要列成清单,注明符合闽人社文〔2020〕140号文件所要求具备条件的项目,写清项目的年份、等级、名称、申报对象在项目中承担的任务和应用效果等关键信息,清单公示并盖上编制所在单位和业务主管单位印章,和相应的佐证材料各一份,装订成册。
(七)为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申报材料《评审表》中的“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及《申报农业技术中级职务简明表》应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去年评审未通过的对象,今年申报材料中有新论文、新项目、新奖项、新表彰等新业绩1项以上的,方可申报。新业绩需要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取得的。
(九)材料上报后,除省农业职改办要求以外,不再接受任何补充材料。
(十)评审结束后,不论通过与否,材料均不退还,请申报者自留底稿。
二、报送时间
报送材料时间为2024年12月25-31日。请各单位按时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答辩
破格申报人员均需答辩,答辩范围为论文代表作内容、本专业技术工作的基本情况以及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四、任职年限计算
申报人员任职年限计算时间截止于2024年12月31日。
五、联系方式及地址
联系电话:省农业职改办 0591-87852152
材料报送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23号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412室
特此通知。
附件:1.申报农业技术中级(或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简明表
2.申报农业技术中级(或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清单
3.实践能力(经历)和业绩成果清单
4.评审材料分类标识
福建省农业技术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