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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农药登记资料初审的对象和审核材料要求。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14-11-1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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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农药登记资料初审的对象为农药生产企业。

 应提供的初审材料具体为:

1、农药临时或正式登记申请表复印件1份,申请人填写并盖章;

2、产品化学资料复印件1份,申请人出具; 

3、毒理学资料复印件1份,申请人出具;

4、药效资料复印件1份,申请人出具;

5、残留资料复印件1份,申请人出具;

6、环境生态资料复印件1份,申请人出具并盖章;

7、原药来源证明复印件1份,申请人出具;

8、产品安全数据单复印件1份,申请人出具;

9、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申请人出具并盖章;

10、产品备案标签复印件1份,申请人出具;

11、企业简介、产品专利、商标复印件等。(农产品质检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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