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 > 厅长信箱 > 常见问题 > 农资

污泥、生活垃圾能否用作有机肥料生产原料?

来源: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时间: 2025-06-04 12:21
相关文章:

访谈解读:

  根据农业行业标准《NY/T 525-2021 有机肥料》规定,有机肥料原料按目录分类管理,分为适用类、评估类和禁用类。污泥、生活垃圾(经分类陈化后的厨余废弃物除外)属于禁用类原料,不能用作有机肥料生产原料。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