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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原料可以用于有机肥料产生?

来源: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时间: 2025-06-04 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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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解读:

  农业行业标准《NY/T 525-2021有机肥料》明确规定:可用于有机肥料生产的原料分为适用类、评估类。农林作物秸秆、畜禽粪尿、麸皮、稻壳、菜籽饼、大豆饼、花生饼、芝麻饼、油葵饼、棉籽饼、茶籽饼、草炭、泥炭、含腐殖酸的褐煤等为适用类原料,可直接用于有机肥料生产。植物源性中药渣、厨余废弃物(经分类和陈化)、骨胶提取后剩余的骨粉、蚯蚓粪、酒糟、酱油糟、醋糟、味精渣、酱糟、酵母渣、薯渣、玉米渣、糖渣、果渣、食用菌渣、糠醛渣、鱼杂类、蛏子、鱼类、贝杂类、海藻类、海松、海带、蛤蜊皮、海草、海绵、蕴草、苔条、沼渣/液等为评估类原料,须进行安全评估并通过安全性评价后才能用于有机肥料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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