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福建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2年修订版)》(闽农规〔2022〕7号),对2020版《福建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补充和调整。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修订目的
进一步规范我省农业行政处罚行为,确实公平、公正行使自由裁量权,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二、修订必要性
《福建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0版)发布施行以来,其中涉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修订,我省还制定颁布了《福建省动物防疫条例》。对已修订法律法规相应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基准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增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十分必要。
三、修订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
(三)农业农村部《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四)农业农村部《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
(五)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开展行政裁量基准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
四、适用范围
我省农业农村部门实施行政处罚,适用《福建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2年修订版)》。
五、实施期限
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六、涉及法律法规
主要涉及2020年以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福建省种子条例》《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以及2022年新颁布的《福建省动物防疫条例》,对2020年版《福建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中相应内容进行修改、补充和调整。
七、主要内容
《福建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2年修订版)》分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和有关说明两部分。
(一)有关说明
分别对裁量依据、相关情形的界定进行了说明,并规定了有效期。
(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包含以下几方面内容:违法种类、法律依据、违法程度、情节与后果、处罚幅度。
(三)违法种类
违法种类共115项,涵盖种子、动物防疫、生猪屠宰、村财4个行业。
1.种子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福建省种子条例》分别对31种、10种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修订。
2.动物防疫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福建省动物防疫条例》分别对41种、13种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修订。
3.生猪屠宰方面。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对14种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修订。
4.村财方面。根据《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对6种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修订。
八、解读处室及政策咨询电话
解读处室:农业综合执法监督局
解读人:蔡斯雨
政策咨询电话:0591—87846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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