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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委农办负责同志解读2025年省委一号文件

来源: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时间: 2025-03-04 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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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解读:

 

为贯彻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并于34日在《福建日报》公开发布。省委农办负责同志就大家关注的几个问题进行解读。

1.今年福建省“三农”工作总的考虑是什么?

今年福建省委一号文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作出了系统部署。省委一号文件在稳定“三农”工作部署总体格局基础上,将深化农村改革贯穿全篇,总体框架是:确保粮食安全,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乡村建设水平、乡村治理水平,健全要素保障和优化配置体制机制等六个方面。这些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点任务,必须结合实际细化实化,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坚持久久为功,激发乡村全面振兴的动力和活力,为全省奋勇争先、再上台阶贡献“三农”力量。

2.保障粮食安全是头等大事、必守底线。我们将采取哪些措施确保粮食稳定安全供给?

2024年我省粮食播种面积、总产量均超额完成国家下达任务,实现“五连增”,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压舱石”作用。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2024年我国启动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其中福建省到2030年要新增粮食产能20万吨。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产量持续增长。在稳面积方面,努力扩大再生稻、旱稻、大豆种植,积极推行粮食、油料、蔬菜、烟叶等多熟轮作模式,推广果园套种等模式,分类指导推进撂荒耕地整治复种。在提单产方面,深入实施新一轮粮食产能提升行动,推进粮食作物单产提升工程,集成推广粮食稳产高产技术,建设一批粮食绿色高产高效模式基地,带动粮食作物大面积均衡增产。在稳粮惠农政策方面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落实国家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加大省级种粮奖补力度,全面实施稻谷、玉米完全成本保险,调动农民种粮和地方抓粮积极性。

3.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强调,要强化乡村全面振兴与新型城镇化有机结合,加快城乡融合发展步伐。我省将采取哪些措施?

城镇和乡村是互促互进、共生共存的,乡村全面振兴要走以城带乡、城乡互补、协同发展的路子。一是统筹县域城乡规划布局。当前,乡村人口持续外流,村庄格局加速演进,必须遵循城乡发展规律。文件要求,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与新型城镇化有机结合,发挥县乡国土空间规划的空间统筹和要素保障作用。要优化县域产业结构,壮大县域富民产业,促进城乡产业融合发展。分类推进做大做强县城,促进县乡村功能互补。因地制宜推进乡镇建设,有序推进县域乡镇片区联建、村庄联建。强化村庄分类结果运用,合理确定村庄建设重点和优先序,因地制宜探索具有地域特色的乡村建设模式。对地处偏远、居住条件差、人口流失严重的“空心村”“薄弱村”,要依法有序开展村庄搬迁撤并。二是健全推进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我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超过71%,农民进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大势所趋。要进一步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加快融入城市。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探索建立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依法自愿有偿退出的办法。三是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今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五年过渡期的最后一年,要防止思想松懈、工作松劲,慎终如始做好监测帮扶工作。文件明确,要提升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效能,开展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分类推进帮扶产业提质增效,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健全脱贫攻坚国家投入形成资产的长效管理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推进新时代山海协作,加大乡村振兴重点县及欠发达老区苏区县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山海协作共建产业园,推进广龙、沪明对口合作,加快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促进老区苏区全面振兴发展。

4.产业振兴是乡村全面振兴的基础和关键。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强调要树立大农业观、大食物观,打造特色农业产业集群。对此,我省下一步重点方向是什么?

近年来,我省始终牢记嘱托,跳出“一分田”的局限,全方位多途径开发食物资源,构建特色鲜明的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我们将持续践行大农业观、大食物观,做好“土特产”文章。一是全面开发食物资源。文件强调,坚持山海田一起抓,推进“三茶”统筹发展,打造“森林粮库”,建设现代化“福海粮仓”,构建粮经统筹、农林牧渔结合、植物动物微生物并举的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大力发展现代设施农业,用现代技术突破资源条件限制开展农作物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装备研发制造,集中连片推进老旧农业设施改造提升,支持发展智慧农业。二是推进产业提质增效。深入实施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3212”工程,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特色农业产业集群。推进三产融合发展,加强“福农优品”品牌建设,发展农产品智能化、清洁化初加工和精深加工,支持建设一批农产品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加快农文旅融合,培育新产业新业态。三是积极探索海峡两岸农业融合发展新路。去年我省6个国家级台创园建设水平保持全国前列,8个县(市、区)新获批设立国家级台创园,实现九市一区全覆盖,为我省探索海峡两岸农业融合发展新路提供了更为有利的条件。文件要求,拓宽台湾农渔业和中小企业在闽发展路径,打造福建台湾农民创业园品牌,加强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建设,深化闽台基层交流。

5.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是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的重要着力点。今年我省乡村建设的主要抓手是什么?

如今乡村不再是单一从事农业生产的空间载体,还具有重要的生态涵养功能、休闲观光功能和文化体验功能。必须持续实施乡村建设行动,让农民就地过上现代文明生活。一是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科学规划布局建设重点,统筹推进农村供水保障、“四好农村路”建设、农村配电网改造提升、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等工作。适应农村常住人口变化的新形势,因地制宜推进乡村小规模学校、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县乡村养老服务网络等建设,更好满足农民群众对优质公共服务的需求。二是接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实施乡村建设品质提升工程,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与黑臭水体等治理,推动厕所粪污和生活污水协同治理,推动一批乡镇消除生活污水收集管网空白区,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深化拓展和美乡村“五个美丽”建设,坚持微改造、低投入、精提升,发动农民群众用双手建设自己美丽家园。三是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加快农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推广“五节一循环”等绿色发展模式,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程,完善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机制。高标准推进以武夷山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实施闽西北、闽西南山地丘陵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加强近岸海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强化河湖生态系统建设,开展湿地生态保护修复。

6.治理有效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保障。我省将如何更好提高乡村治理水平?

现阶段我国乡村正在发生重大变迁,包括人口总量和结构、生产生活方式、思想文化观念、传统乡土秩序等方面都在发生深刻的变化,这对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了新的要求。文件围绕建设善治乡村,重点作了几个方面部署。一是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文件要求,坚持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强化县级党委抓乡促村责任,保持县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任期稳定,持续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实施乡村振兴干部能力提升计划、村党组织书记后备力量培育储备三年行动等,建好管好基层干部队伍。二是加强文明乡风建设。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实施文明乡风建设工程,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践行,弘扬红色文化、八闽优秀乡土文化,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系列庆祝活动,鼓励开展“四季村晚”“村BA”等群众性文体活动、民俗活动。发挥乡村慈善力量,建立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机制,推动乡村文明风尚养成。三是维护农村稳定安定。文件要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常态化开展“信访接待下基层”,推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常态长效。深化法治乡村建设,健全农村地区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打击整治农村赌博违法犯罪和涉农领域传销、诈骗等经济犯罪,着力营造积极健康、稳定安宁的社会环境。四是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压茬推进全省乡镇(街道)建立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问题。严格控制对基层开展督查检查考核,精简优化涉农基层考核,进一步规范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管理。持续深化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持过紧日子,坚决刹住超标准建设之风向基层蔓延。

7.稳定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保障,今年的重点任务是什么。

新形势下深化农村改革,主线仍然是处理好农民与土地的关系。文件对此提出了具体要求。“承包地”方面,明确提出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县试点,适时扩大土地延包试点范围。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承包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不得依靠行政手段强行推动土地流转,严禁下指标定任务或将流转面积、流转比例纳入绩效考核和政策奖励。“宅基地”方面,加快推进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探索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盘活利用有效实现形式。文件也明确划定了红线与禁区,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不允许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农村资源资产”方面,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开展集体收益分配权抵押担保试点,建设省级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盘活农村闲置资源。

8.人才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基础。我省将如何推动更多人才汇聚乡村、服务乡村建设。

近年来,我省落实乡村振兴人才支持计划,努力壮大乡村人才队伍,培育了近万名农技推广人员、千名以上“头雁”、近3万名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16万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40多万名高素质农民,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文件明确要进一步完善乡村人才培育和发展机制。一方面,注重力量下沉,派强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乡村振兴指导员、金融助理员等制度,鼓励和引导城市人才服务乡村,引导各类人才返乡下乡创业创新,支持台湾建筑师、文创团队参与乡村建设和治理。另一方面,注重人才培养,搭建“新农人”培育平台,持续实施乡村振兴人才专项,统筹推进农业生产经营、产业发展、乡村公共服务等人才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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