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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举行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六场)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5-02-28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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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解读:

  原标题:福建举行福建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六场)

  2月27日,福建举行福建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六场)。发布会邀请到福建省台办副主任陈志勇先生,福建省工信厅副厅长陈传芳先生,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郭宋玉女士,福建省林业局总工程师张志才先生,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副局长张明生先生,宁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郑忠辉先生,龙岩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马勇先生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相关问题。

  福建省委宣传部对外新闻处处长、省政府新闻办副主任柯宜达: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福建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举行福建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系列新闻发布会的第六场,很高兴邀请到省台办副主任陈志勇先生,省工信厅副厅长陈传芳先生,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郭宋玉女士,省林业局总工程师张志才先生,省广播电视局副局长张明生先生,宁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郑忠辉先生,龙岩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马勇先生,他们将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关心的问题。

  首先,请陈志勇先生介绍我省贯彻落实中央《意见》情况并发布第四批政策措施。

  福建省台办副主任陈志勇:

  中央《意见》发布以来,福建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先后发布三批45条政策措施,取得良好反响。为进一步关切台胞台企诉求,近期我省研究制定了第四批政策措施,共有三个方面17条。

  在此,我受权发布如下:

  (一)促进闽台服务业合作

  1.试点允许台湾业者在闽投资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公司。在省广播电视局行政服务中心开设受理专窗,直接受理符合条件的台企申请。申请材料由原有的7类缩减至申请表、从业人员个人材料等2类,可通过现场、邮寄或网络等方式提交,审批时限由原有的15个工作日缩减至10个工作日。

  2.鼓励台湾工业设计机构在闽开展业务。对在闽开展业务的台资工业设计机构,获评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的,分别给予最高80万元、500万元奖励。

  3.支持马祖企业来福州从事商贸服务业。对设立在福州马祖产业合作园先行先试区内的从事商贸服务业的马祖企业,同等享受福州市级商贸发展政策,并叠加10%运营扶持奖励。对落地园区租用厂房或经营性用房的马祖企业,给予5年租金补贴,对租用经营性用房的马祖企业一次性给予每平方米400元装修奖补。

  4.支持台胞台企参与莆田生技医疗产业合作。台胞到莆田海峡两岸生技和医疗健康产业合作区就业,租住秀屿区、湄洲湾北岸开发区国有房产的,予以房租减半。入驻园区的台资生物医药研发机构、生产企业,在取得《药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药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并进入生产前,由园区免费提供研发和试生产场地。

  5.支持台胞台企开展林业碳中和合作。持台胞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可按现行交易价格七折购买三明林业碳票,并可用于碳中和使用、流通。

  (二)支持对台农林渔业发展

  1.支持台湾农民创业园发展。按既有政策,对2024年新设的8个台湾农民创业园给予每年5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对园内台资农业企业实施贷款贴息补助。2025年单列500亩新增建设用地基础指标,用于支持台湾农民创业园及所在县域发展。

  2.加强台企涉林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定额保障。所在县(市、区)定额不足的,可申请使用省级调剂定额予以补充。单个项目用林超过50公顷的直接由省林业局保障林地定额。

  3.支持台胞参与宁德海洋渔业养殖合作。对在宁德市从事海上养殖、台资占比在30%以上(含30%)并实缴到资的台企每年补助50%应缴海域使用租金,单个企业最高补助20万元;购买水产养殖台风指数保险的,每年各补助20%保费,单个企业最高补助10万元。

  4.支持在闽台企发展绿色食品。在闽台企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许可的,免收标志使用费。

  5.为在龙岩发展的台企提供用地保障支持。预留5%机动指标优先支持台企从事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在用地指标上给予倾斜,对茶园、樱花为主体列入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项目用地,单个项目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超过30亩的,可在村庄规划中布局实施。

  6.支持台胞台企在花卉苗木产业集中区投资兴业。台胞台企在泉州市建设设施花卉面积超过林地报批面积50%以上的,给予每亩3万元的“三通一平”补助,台企新获评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或省级林业产业龙头企业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

  (三)支持在闽台胞更好发展

  1.新增第四批直接采认台湾地区职业技能资格目录。将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电子设备装接工等10个台湾地区职业技能资格纳入直接采认范围,直接采认项目由50个扩大到60个。

  2.建立台胞评选福建省工艺美术大师、名人绿色通道。对获得福建省一级(高级)技师资格以上的,可直接参评福建省工艺美术大师;对获得福建省中级工艺美术师职称资格以上的,可直接参评福建省工艺美术名人。

  3.支持台胞参加福建省级重要创新创业赛事。对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中基本资格条件并来闽就业创业的获奖台胞,以“免申即认”方式予以认定,享受相应工作生活待遇。

  4.支持台胞到宁德锂电行业就业发展。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厦钨新能源等企业三年内每年面向台胞提供100个以上就业岗位,对新增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台胞到宁德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实际工作满一年以上,给予个人每年5万元补助,累计不超过三年。

  5.便利台胞线上换领、补领台湾居民居住证。在我省领取台湾居民居住证、住址未发生改变的台胞,可在证件有效期期满前3个月内,通过闽政通APP“公安便民”或“台胞台企数字‘第一家园’”专栏提交申请,5个工作日内办结。

  6.设立“闽台婚姻家庭服务专线”。依托“12338”热线开设,提供婚姻公证、子女就学等咨询服务。

  以上政策措施详情请登录“台胞台企‘数字第一家园’”和“闽台E家”查询,涉及的部门都已做好工作准备,我们也将同时公布各政策措施的办事窗口、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柯宜达:

  感谢陈志勇先生的介绍。接下来,欢迎记者朋友就各自关心的问题进行提问。提问前请先举手示意,应邀提问时请通报所在新闻机构。现场问答现在开始。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记者:

  刚发布的政策措施提到“试点允许台湾业者在闽投资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公司”,据我了解,这是台湾业界比较期盼的一项政策,请问推动这项政策出台有什么目的考虑?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副局长张明生:

  感谢您的提问及对福建省广电工作的关心和关注,我简要介绍一下。

  “试点允许台湾业者在闽投资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公司”,这项政策是中央《意见》明确提出的内容。在国家广电总局的指导下,福建省广播电视局结合自身职能,推动这项政策出台主要基于以下三点考虑。

  一是鼓励更多台湾业者来闽投资发展。大陆视听行业发展态势良好,能够为台湾业者来闽发展提供更好的机遇和平台。通过实施这项政策,可以强化政策创新和服务升级,积极回应台胞诉求,支持更多优秀台湾业者来闽发展,共创两岸视听繁荣。

  二是推动两岸广电视听业者共同弘扬中华文化。当前,两岸视听文化交流日益密切,视听产业融合发展的需求日益增加。出台这项政策,将促进两岸文化交流持续走深走实,利用视听载体讲好两岸同胞的精彩故事,表达海峡两岸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携手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美好心声。

  三是助力传播两岸民众喜闻乐见的视听作品。两岸在视听作品创作方面各有优势,有互相学习、共同发展的美好愿景。立足这项政策,我们要进一步拓展深化,继续采取更多措施,积极推动两岸更多优秀视听作品在更广领域、更大范围传播。

  中新社记者:

  我们注意到,福建省就闽台工业设计融合发展出台了奖励措施,这次发布会也发布了一些措施,请问下一步如何落实这些措施推动闽台工业设计融合发展?

  福建省工信厅副厅长陈传芳:

  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这个问题我来回答。我省依托庞大的市场需求、完善的产业链布局以及“金砖国家”倡议下的区位优势,为工业设计提供了广阔的应用场景和市场空间。闽台同根同源,各具优势,形成了良好的互补关系。近年来,工业设计越来越成为两岸交流的重要纽带,在民间互访、项目合作、赛事交流、标准建设等方面持续深入对接,取得新成效。

  为进一步巩固闽台工业设计交流合作成果,下一步,我厅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充分发挥福建对台独特优势,建立闽台工业设计常态对接交流机制,强化闽台工业设计措施申报指导,推动两岸协同创新融合发展:

  一是积极对接台湾地区工业设计资源,引进台湾地区工业设计机构,指导在闽台企工业设计中心申报认定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

  二是促进闽台工业设计项目合作,支持在闽制造业企业、工业设计企业与台湾地区设计机构、团队、个人合作设计产品,落地闽台工业设计项目。

  三是统筹举办“中国·海峡”系列工业设计大赛、“龙江杯”“海峡杯”等,举办闽台工业设计项目成果对接专场。开展海峡两岸大学生设计工作坊活动,组织两岸设计师生赴我省制造业企业开展设计对接,促进成果落地转化。

  四是依托闽台工业设计交流合作中心等机构,对闽台工业设计融合发展情况进行研究分析,发布年度工业设计发展报告。

  农民日报记者:

  请问在推动在闽台企发展绿色食品,促进闽台农业产业融合方面,福建取得了哪些成效,下一步有哪些具体举措?谢谢!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郭宋玉:

  感谢您的提问。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出台的《关于农业农村领域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的若干措施》,福建省充分发挥对台优势,积极推动在闽台企发展绿色食品,深化两岸农业农村领域交流合作。

  一是强化政策支持。我们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政策支持,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同意,对获得绿色食品标志许可使用权的在闽台企全部免收标志使用费。此外,在闽台企还能同等享受我省对新认证绿色食品的资金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个产品1万元。

  二是提供便捷服务。为台企申报绿色食品提供政策咨询、技术指导和申报流程辅导等一站式服务,同时对申报绿色食品的在闽台企优先审核颁证,确保台企申报绿色食品高效推进,切实提升服务质效。

  三是促进闽台农业产业融合。积极组织生产绿色食品的台企参加各类展会和推介活动,搭建交流合作平台,促进闽台企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扩大在闽台企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下一步,我们将聚焦台胞台企所需所盼,进一步鼓励支持台胞台企发展绿色食品的积极性,为两岸农业融合发展交流创造更多机遇。

  一是积极争取政策。在落实现有政策的基础上,继续向上级部门争取更多政策支持,为在闽台企发展绿色食品创造有利条件。

  二是加强培训交流。邀请专家和技术人员为台胞台企提供绿色食品生产技术和申报流程的培训指导,帮助台胞台企更好地理解和掌握相关要求,提升绿色食品生产管理水平。

  三是优化服务机制。进一步加强绿色食品质量监管与供应链管理,提升产销对接效率,加强品牌宣传与市场推广,构建公共服务平台,为在闽台企提供更好的服务。再次感谢社会各界对闽台农业融合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谢谢!

  香港大公文汇传媒集团记者:

  中央《意见》提到“鼓励台湾农渔民参与福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参与乡村振兴”,福建省作为林业大省,请介绍一下林业部门在推进台胞台企参与福建林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方面的政策。

  福建省林业局总工程师张志才:

  感谢媒体记者朋友的提问。省林业局高度重视林业闽台合作发展。去年,国家林草局出台了《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林草融合发展新路的若干措施》,省林业局也出台了40条具体配套措施进一步落实落细。目前,我局结合林业特点和实际,通过“四个支持”,持续推进台胞台企共同参与我省林业一二三产深度融合发展。

  一是支持台胞台企参与我省林业特色产业发展。支持台胞台企发展花卉苗木、笋竹加工、木本油料、林下经济等特色产业,在新造油茶林、改造低产林、建设高标准油茶示范林、林下经济发展、花卉产业发展等方面享受与我省当地同等待遇的资金补助政策。支持台商投资森林康养基地,在省级森林康养基地评定中给予适当倾斜。

  二是支持台胞台企参与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鼓励和支持台胞台企依法依规参与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开展集约人工林栽培、现有林改培、中幼林抚育和相关配套活动,对具备条件的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优先纳入项目储备库,符合条件的给予贷款贴息补助等同等政策支持;加强台胞台企与大陆企业市场化合作,支持台胞台企通过工程招投标参与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

  三是支持台胞台企成为林业新型经营主体。引导台胞台企与当地企业、村集体、林农合作,创建股份林场、合作社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创新多元主体合作经营模式。支持台胞台企申报植物新品种权,享受我省当地同等的花卉品种创新奖励政策。

  四是支持漳平市开展海峡两岸现代林业融合发展试点工作。支持漳平市建设海峡两岸现代林业融合发展试点基地,推动建设木竹加工产业、林下经济项目、森林景观利用、现代竹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苗木花卉繁育等7个合作功能区,重点实施林业产业对接、珍贵树种引种等25个合作项目,努力把漳平市建成海峡两岸林业合作先行区域、示范基地和重要窗口。

  谢谢!

  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融媒体资讯中心记者:

  中央《意见》提到“鼓励宁德拓展海洋养殖产业对台合作”,请问宁德在这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宁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郑忠辉:

  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宁德市依山面海,港湾众多,渔业资源丰富,2024年全市水产品总产量116.7万吨,预计渔业经济总产值644亿元。近年来,宁德市大力发展以大黄鱼、海参、海带、紫菜为主的区域优势特色产业,持续实施“国鱼计划”,努力打造大陆渔业高质量发展的“宁德样板”,先后获得“中国大黄鱼之都”“中国南方海参之乡”“中国海带之乡”“中国紫菜之乡”“中国鲈鱼之乡”等称号。

  中央《意见》和福建省《实施意见》发布以来,宁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从渔业产业、政策、文化等方面,全力推进宁台交流合作。

  一是积极发挥海洋资源禀赋,努力将霞浦台湾农民创业园打造成为“台胞台企登陆投资兴业的第一家园”、乡村振兴助力品牌。去年10月,农业农村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批复同意霞浦县设立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

  二是持续推进核心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打造集台胞台企服务中心、产品展示展销中心、青年交流中心、乡村人才驿站等为一体的服务平台,为台商台企创业提供便利。我们配套出台了《关于促进霞台农业融合发展若干措施》《关于争创霞浦县台湾农民创业园若干扶持措施》等政策,在资金投入、用地用电、金融支持等方面出台措施,以政策红利支持台胞台企到园区投资。

  三是开展两岸海洋文化交流,去年9月举办了海峡两岸(霞浦)海洋文化周活动,以中国·霞浦第三届海洋诗会、海洋文化研究成果推介会、海峡两岸优品电商促销会、海洋文化主题摄影等活动形式,加强闽台海洋文化交流,为两岸同胞增进了解、深化友谊搭建沟通桥梁。

  刚发布的政策介绍了宁德市推动宁台渔业融合发展的资金补助措施。为落实中央《意见》关于鼓励宁德拓展海洋养殖产业对台合作要求,宁德市将对在宁德市从事海上养殖的台企补助50%应缴海域使用租金,单个台企最高可补助20万元;对购买水产养殖台风指数保险的台企给予保费补助,单个台企最高可补助10万元。下一步,我们将推进落实养殖海域使用租金、水产养殖保险等方面优惠政策的解读和宣传工作,欢迎广大台胞台企来宁拓展海洋养殖产业合作,共同推进宁台渔业融合发展。

  中国日报记者:

  刚才发布的政策措施中提到了龙岩市出台支持台胞台企在岩发展一二三产融合项目用地保障政策。请介绍下龙岩市如何推进这项政策落地。

  龙岩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马勇:

  感谢记者的提问,这个问题由我来回答。龙岩市重视和鼓励台胞和台企参与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乡村特色农业、现代农产品加工业、乡村休闲旅游等乡村产业,实现互利共赢。为此,龙岩市专门出台支持台胞台企在岩发展一二三产融合项目用地保障政策,率先同台胞分享大陆农业林业领域发展机遇。

  我们主要通过四个方面来保障:

  一是强化国土空间规划保障。在村庄规划编制过程中,预留百分之五机动指标,优先支持台胞台企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对于在城镇开发边界外的茶园,可以结合实际,依法探索其他类型详细规划。

  二是加强用地计划指标保障。积极保障台胞台企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用地需求,在用地指标上给予倾斜。对茶园、樱花园为主体,配套民宿、管理房、观景平台、休闲娱乐等设施,单个项目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超过30亩的,可纳入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用地,在村庄规划中实施点状布局。

  三是积极鼓励使用存量土地。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鼓励台企通过租赁、入股、合作等方式,对依法登记的宅基地上农村存量住宅进行复合利用,合理发展乡村民宿等农村产业。

  四是依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台胞台企在申请不动产登记方面,同大陆居民享受同等待遇,推行预约上门服务制度并减免收取不动产登记工本费。

  福建广电台海时刻记者:

  据了解,福建省广播电视局为推进试点允许台湾业者在闽投资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公司这项政策落地,专门制定出台了《实施细则》,请介绍一下《实施细则》有哪些政策亮点?

  张明生:

  感谢记者的提问,这个问题我来回答。正如您刚才所说的,我们已出台《试点允许台湾业者在闽投资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公司的实施细则》并印发执行。

  《实施细则》充分考虑到两岸业界的需求,政策亮点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鼓励在闽设立的持证台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公司积极开展电视剧、网络影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拍摄,申报审批流程视同在闽内资企业管理,不作附加要求。

  二是在闽设立的持证台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所拍摄的电视剧、网络影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视同在闽内资企业拍摄作品,在大陆的广播电视机构及网络视听平台播出时,无需进行境外作品引进申报审批。

  三是在闽设立的持证台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创作生产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允许参与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福建省广播电视局等有关部门的评优推选。

  四是鼓励在闽设立的持证台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参与闽台两地联合制作以两岸共同的文艺资源为依托的电视综艺节目、网络综艺节目,并加大扶持力度。比如,以闽南文化为依托的各类节目创新传播。

  此外,针对台湾业者相对较多的厦门,我们积极协调厦门布局影视产业生态链,加大精品创作、拍摄服务、宣传发行等全产业链条的扶持力度,优化建立全市影视协作拍摄服务机制,打造专业化剧组服务平台,强化影视全流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产业链条和配套服务机制,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并指导厦门广电部门出台配套措施,为台湾业者提供企业落地注册、证照代理、政策咨询、代理记账、办公场地协助等一站式服务,为台湾业者来闽发展提供更多便利。

  下一步,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将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精准服务工作,推出更多的具体措施。我们诚挚邀请更多台湾视听业者朋友来福建发展,共创两岸视听繁荣。

  福建东南广播记者:

  中央《意见》提出“鼓励台胞来闽就业”。刚才发言人提到“支持锂电企业招收台胞”,请给我们详细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郑忠辉:

  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这个问题我来回答。近年来,宁德市全面推进锂电新能源产业全链条聚合、全域化布局、全闭环发展,产业呈现高质量发展的良好势头。

  特色亮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产业优势独具。宁德已成为全球最大的锂电池生产基地,锂电池建成投产和在建产能达330GWh、规划再建产能220GWh,2024年锂电新能源产业产值2508亿元。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动力电池、消费类锂电池,分别连续8年和13年市场占有率全球第一,宁德时代入选全球“灯塔工厂”。

  二是研发实力雄厚。拥有大陆唯一、亚洲最大的电化学储能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中国福建能源器件科学与技术创新实验室等一批全球领先的研发创新平台,形成了覆盖材料研发、产品开发、工程设计、测试验证、生产制造等领域的高层次研发团队。如,宁德时代集聚专业研发人员1.98万人,拥有国内外专利3.67万项,成为国家抢占全球新能源创新高地的重要力量。

  三是产业链高度集成。宁德锂电新能源产业已集聚规上工业企业70家,全面串联起原料、研发、制造、服务等产业链各环节,形成了上下游全面贯通、产业间高效协同、多业态融合延伸的产业生态圈。

  宁德市高度重视台湾青年和人才在宁就业创业工作,在政策扶持、工作机制等方面探索有效措施,推动同等待遇落细落实,鼓励和支持台湾青年和人才来宁创业就业。为鼓励更多台湾优秀人才参与新宁德建设,我们出台了鼓励台胞来宁就业新政策。我们对来到宁德锂电新能源产业企业就业的台胞,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实际工作满1年以上,给予个人每年5万元补助。获得该补助的台胞,如符合条件,可叠加享受“天湖人才”、福建省高层次人才和福建省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等政策,进而为台胞来宁就业创业提供优质环境。

  宁德是个好地方,我们热忱欢迎更多台胞扎根宁德就业创业、追逐梦想、施展才华,与我们一起共同为宁德锂电产业发展出谋划策、添砖加瓦!

  柯宜达:

  感谢郑忠辉先生的回答。今天的现场提问就到这里,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和各位领导的解答。记者朋友们如果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问题,可以在发布会结束后,与现场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再进行深入采访!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原文链接:http://www.scio.gov.cn/xwfb/dfxwfb/gssfbh/fj_13838/202503/t20250303_8861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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