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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福建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规定》中对项目设计文件编制有哪些核心要求?
A
(1)必须完成实地测绘和勘察,严禁凭空设计,新建与改造提升地块需统一设计、同步实施,规划图需标注边界区分;
(2)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遵循“一平、两通、三提升”基本标准,优先建设田块整治、灌排体系、田间道路等基础设施;
(3)不得脱离实际提高建设标准,严禁违规建设楼堂馆所、数字化大屏幕等非必要设施;
(4)设区市农业农村部门评审时,现场评审项目数占比不低于50%。2025-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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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福建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规定》中关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调整设计是如何规定的?
A
项目实施计划和已批复初步设计不得擅自调整,确需调整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1)项目法人或施工单位书面提出调整申请;
(2)监理、设计单位审核调整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出具变更方案;
(3)设区市和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按职责权限和程序论证审批;
(4)未经变更审批,不得提前实施调整内容。若因自然灾害、规划调整等导致项目无法实施,审批主体审查后可终止项目,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报农业农村部备案。
2025-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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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福建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规定》是如何保障项目建设接受社会监督?
A
(1)信息公开: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公开项目信息(涉密内容除外),县级在项目集中连片区域设立公示标牌,注明项目法人、参建单位、建设内容、管护主体、监督电话等,有条件的设置质量追溯二维码;
(2)意见征求:项目法人、设计和施工单位广泛征求乡镇、村集体、村民等利益相关方意见,鼓励建立“六方会审”机制;
(3)投诉渠道:公开监督投诉电话,鼓励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质量监督,支持农民质量监督员纳入公益性岗位。2025-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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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福建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规定》中对项目竣工验收的流程是如何规定的?
A
设区市和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应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要求,严格开展验收工作。
(一)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先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群众等管护主体对项目设施进行试用,试用符合要求后再开展验收工作;
(二)验收须覆盖全部地块和工程,重点核查建设数量、工程实体质量、设备设施试运行情况及群众满意度;
(三)勘察、设计单位须现场参与验收,明确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设区市农业农村局依据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出具竣工验收意见。对竣工验收合格的,由设区市农业农村局核发农业农村部统一格式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对原则通过竣工验收的,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参建单位按照竣工验收意见进行整改,设区市农业农村局进行复核,确认整改到位后,核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对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应当按照提出的问题和意见,组织参建单位开展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再次按程序提出竣工验收申请。2025-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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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福建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规定》中对项目储备库的管理机制是如何要求的?
A
实行省、设区市、县三级动态管理。
(一)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建设、维护和动态管理本区域项目储备库;
(二)设区市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县级上报项目的复核、排序、汇总上报和动态管理本区域项目储备库;
(三)省农业农村厅负责汇总设区市上报储备项目和动态管理省级项目储备库。2025-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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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福建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规定》中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管护标准有何要求?
A
高标准农田设施工程管护应达到以下标准:
(一)田块整治工程。土地平整度、地块耕作层厚度、土壤肥力等满足农作物种植要求,田埂、护坡等无垮塌、损毁等;
(二)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灌溉与排水渠道(沟)、管道畅通,排灌站、蓄水池、农用井以及小型集雨设施、用水计量设施等无损毁,能够正常运行等;
(三)田间道路工程。田间道路路面平整、路沿路肩完好,下田通道路况良好,农机能够正常通行且无安全隐患等;
(四)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岸坡防护工程、坡面防护工程保持完好且有效发挥作用,农田防护林林木存活率较高等;
(五)农田输配电工程。农田输电线路、变配电装置等相关配套工程设施完好、运行安全,围栏和警示标志完整等;
(六)其他工程。项目区标识、公示牌完好整洁,高标准农田其他工程设施运行良好等。2025-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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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福建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规定》适用哪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A
本规定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内使用中央资金(含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国债等)和地方财政资金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含新建和改造提升),覆盖项目储备、立项审批、招标投标、施工建设、竣工验收、建后管护等全过程质量管理。2025-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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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审批建设管理七条措施的通知》规定,划入城镇开发边界的村庄如何保障建房需求?
A
对国土空间规划确定为城镇建设用地的,应结合城市更新,摸清村民意愿和需求,差异化确定更新方式和更新政策,统筹推进城中村改造,保障村民住房需求;对国土空间规划保留为村庄建设用地的,支持采取统规统建、统规自建、统一旧村改造等方式集中建设住宅小区,同时允许分幢办理宅基地批准和规划许可手续。2025-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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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审批建设管理七条措施的通知》规定,乡镇应如何规范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审批?
A
严格落实多部门内部联动的联审联批制度,实现“一窗收件、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站服务、一次审批”,并在承诺时限内办结,不得以没有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补充耕地指标等为由不予审批。2025-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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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审批建设管理七条措施的通知》规定,耕地占补平衡如何落实?
A
省级从补充耕地指标储备库中安排周转指标给设区市,专项用于村民住宅耕地占补平衡,禁止挪作他用,年底前统一由原渠道全额收回;同时鼓励恢复园地、林地等为耕地,形成指标专用。
2025-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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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审批建设管理七条措施的通知》规定,已批复村庄规划能否调整以保障村民建房?
A
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结合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等对已批复村庄规划实施体检评估,对必要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在不涉及突破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和底线管控的前提下,可通过动态维护等方式予以保障,由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更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2025-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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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审批建设管理七条措施的通知》规定,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审批在村庄规划方面有哪些措施?
A
对重点发展的村庄,村庄规划可单独编制或与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联合编制;对其他村庄,未编制村庄规划的地区可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管控要求或以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技术管理规定为依据,满足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等零星用地需求,实现乡村地区空间规划管理全覆盖。2025-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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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根据《2025年福建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工作方案》规定,今年有哪些机具的报废补贴力度比去年大?
A
今年报废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农机作业监测终端、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3类机具,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相应提高了补贴额。2025-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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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根据《2025年福建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工作方案》规定,各地如何强化政策实施监管和风险防范?
A
加强对一人报废多台(套)现象的监管审核,严厉打击信息造假、以小充大报废、一机多地报废、单机多次报废、废件拼机报废等骗补套补行为。2025-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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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根据《2025年福建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工作方案》规定,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的使用范围有哪些?
A
支持老旧农业机械报废补贴和报废并购置同种类机具更新补贴兑付,以及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农机作业监测终端、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新购置补贴兑付。2025-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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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根据《2025年福建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工作方案》规定,2025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来源有哪些?
A
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及配套资金、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
2025-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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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根据《2025年福建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工作方案》规定,是否可以将补贴资金提级到设区市一级兑付?
A
可以,鼓励探索将补贴资金提级到设区市一级兑付。2025-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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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根据《2025年福建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工作方案》规定,2025年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实施区域范围、补贴对象、报废条件等事项是否与2024年的政策一致?
A
是的,仍按《福建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闽农规〔2024〕4号)相应条款执行。2025-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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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根据《2024—2026年福建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规定,农机具补贴标准是多少?
A
同一档次农机按统一标准给予定额补贴。具体见《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发布福建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1批)的通告》(2024年21号),网址链接:http://nynct.fujian.gov.cn/ztzl/fjsnjgzbtxxgkzl/zhyw/202412/t20241213_6591900.htm。202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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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根据《2024—2026年福建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规定,购机者如何查询补贴申请的状态?
A
购机者可通过以下网址链接查询补贴申请的状态。网址链接:http://njbt.fj12316.cn:2020/GouZBT_2021To23/pub/gongshi。202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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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根据《2024—2026年福建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规定,何申请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
A
购机行为完成后,购机者向机具使用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自主提出补贴申请,签字确认补贴申请并签署告知承诺书。通过手机APP提出补贴申请的购机者,要在规定时限内签字确认补贴申请,逾期未签字确认的补贴申请予以作废。202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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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根据《2024—2026年福建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规定,申请购机补贴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A
申请材料包括:(1)本人身份证件(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和营业执照)、购机税控发票、银行卡(农民原则上提供福建省社会保障卡,经营组织应提供对公银行账号)等资料;(2)非本县域购机者需提供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或协议、或乡镇或村出具在当地从事农业生产的证明;(3)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牌证管理机具的购机者需提供行驶证。202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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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根据《2024—2026年福建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规定,申请购机补贴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A
购机者应在购机当年或第2年提出补贴申请,逾期未提出补贴申请的视为购机者自愿放弃补贴申请。已享受过中央或省级财政资金补贴补助的机具,不再享受中央或省级资金购机补贴,购机者不得再提出补贴申请。202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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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根据《福建省乡村振兴贷实施办法》,银行如何受理福建省乡村振兴贷申请?
A
服务对象通过快服贷专区发布贷款需求后,“金服云”平台自动校验该企业是否在企业池中。如果服务对象已入池,“金服云”平台会将该笔需求推送至指定的意向银行,意向银行的经办登录“金服云”平台后,可在“工作台—待办事项—快服贷”功能界面中关注受理贷款,以及后续的业务处理。202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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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根据《福建省乡村振兴贷实施办法》,企业申请福建省乡村振兴贷的途径有哪些?
A
符合条件的对象,可通过我们省的“金服云”平台在线申请:一是通过电脑端申请。企业登录“金服云”平台网址https://www.fjjfypt.com/,进入快服贷专区,点击“福建省乡村振兴贷”,按实际情况填写贷款需求,即可完成在线提交贷款申请。二是通过手机端申请。关注“福建金服云”微信公众号,进入“平台首页”的“快服贷专区”,选择“福建省乡村振兴贷”,按实际情况填写贷款需求,即可完成在线提交贷款申请。202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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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福建省乡村振兴贷实施办法》中的资金用途有哪些规定?
A
福建省乡村振兴贷贷款资金必须用于正常生产经营,不能用于金融投资、理财、转贷等套利活动或个人消费,以及投资国家政策禁止或限制的项目。202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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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福建省乡村振兴贷实施办法》中贷款最高额度是多少?
A
福建省乡村振兴贷单户企业的贷款规模原则上控制在1000万元以内。202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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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福建省乡村振兴贷实施办法》中有哪些优惠措施?
A
福建省乡村振兴贷实行优惠贷款利率。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按不超过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发放贷款的为优惠利率,其他银行业机构按不超过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80个基点发放贷款的为优惠利率。贷款期限由银行与企业自主选择,原则上不超过1年。202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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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福建省乡村振兴贷实施办法》中服务名单如何确定?
A
我们针对符合福建省乡村振兴贷条件的主体建立服务企业池,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收集相关领域符合乡村振兴贷的企业名单,依托金服云平台或当地确定的其他方式,建立服务对象企业池,采取名单制动态管理,形成“企业池名单”。名单内企业如涉违法经营、出现不良记录等,不再符合相关条件,由农业农村部门核实后,及时移出企业池名单。202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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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福建省乡村振兴贷实施办法》的服务对象有哪些?
A
福建省乡村振兴贷服务对象主要有五类,具体是指在福建省(不含计划单列市)登记注册、守法经营、无不良记录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以及经农业农村部门核准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为促进规范化发展,我们对服务对象实行名单管理。202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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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根据《水稻、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实施方案》,水稻、玉米发生损失后多久可以获得赔偿?
A
承保机构接到报案后,要及时会同被保险人和有关技术人员共同前往查勘定损,并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10日内,将应赔偿的保险金支付给被保险人。2024-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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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根据《水稻、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实施方案》,玉米的保险金额、保费分别是多少,农户要承担多少费用?
A
一亩玉米保额1000元、费率4%、保费40元。每亩保费,中央财政补贴35%,省级财政补贴35%,市县两级财政补贴10%,农户承担20%,也就是农户每亩承担8元。
2024-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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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根据《水稻、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实施方案》,水稻的保险金额、保费分别是多少,农户要承担多少费用?
A
一亩水稻保额1000元、费率3%、保费30元。每亩保费,中央财政补贴35%,省级财政补贴35%,市县两级财政补贴10%,农户承担20%,也就是农户每亩承担6元。
2024-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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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根据《水稻、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实施方案》,玉米哪些损失可以申请保险赔偿?
A
保险期限内,因下列原因直接造成保险玉米损失的,且损失率达到30%(含)以上时,保险人按照保险单的约定负责赔偿。
(一)低温、寒潮、高温、干旱、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大风、冰雹、台风、海啸、雷击、地震等自然灾害;
(二)泥石流、山体滑坡、火灾;
(三)病虫草鼠害、野生动物侵害;
(四)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等意外事故。2024-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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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根据《水稻、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实施方案》,水稻哪些损失可以申请保险赔偿?
A
在保险期间,由于规定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以及病虫草鼠害等原因直接造成保险作物的损失,且损失率达到30%(含)以上时,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主要有:
(一)低温、寒潮、高温、干旱、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大风、冰雹、台风、海啸、雷击、地震等自然灾害;
(二)泥石流、山体滑坡、火灾;
(三)病虫草鼠害、野生动物侵害;
(四)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等意外事故。2024-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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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关于印发水稻、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的制定背景是什么?
A
2024年5月,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在全国全面实施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的通知》(财金〔2024〕45号)。为提升我省农业保险保障水平,稳定种粮农户收益,支持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更好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制定了《水稻完全成本保险实施方案》《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实施方案》,2024年起在全省实施水稻和玉米完全成本保险。2024-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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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福建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实施期限是多少?
A
2024年6月17日之后提交的报废补贴申请按《福建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实施,有效期五年。202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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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根据《福建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规定,哪些机具需要办理牌证注销?
A
有牌证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拆解后,需要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注销牌证后才能申请补贴。其他报废补贴农机拆解后就能申请补贴,不需要办理牌证注销。202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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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根据《福建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规定,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企业包括哪些?
A
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企业包括具备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依法具有农机回收拆解经营业务的其他企业或合作社。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依据相关规定确定公布。各地回收企业具体名单可咨询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202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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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福建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对报废农机来源归属材料具体要求是什么?
A
一是实行牌证管理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提供与机主、拟报废农机信息相对应的牌证;无法提供牌证的,提供发票或来源归属承诺书。二是其他农机具:提供与机主、拟报废农机信息相对应的发票;无法提供发票的,提供来源归属承诺书。202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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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福建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在哪些市、县(区)实施?
A
在除厦门市外的我省各市、县(区)实施。202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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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制定《福建省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审批实施细则》的依据是什么?
A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相关工作的通知》(农办政改〔2023〕5号)。2024-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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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福建省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审批实施细则》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A
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通过流转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审批工作。2024-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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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福建省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审批实施细则》纳入审批的主体对象是什么?
A
是指流转农村土地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营利法人;社会团体等非营利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非法人组织;从事工商业经营、经依法登记的个体工商户;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自然人。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流转土地暂不纳入审批范围。2024-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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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福建省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审批实施细则》纳入审批的土地类型是什么?
A
是指除林地、草地以外的,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2024-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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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能够获得审批的条件是什么?
A
有5个条件:一是土地经营权流转程序合法合规,遵循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二是不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和土地农业用途,不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三是应当具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四是流转期限不超过承包期剩余期限;五是经营项目应当符合当地粮食等农业产业规划。2024-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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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福农优品”品牌标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福农优品”的定义是什么?
A
“福农优品”是指在福建省辖区范围内生产的绿色、优质、特色农产品的统称,包括但不限于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名特优新农产品。202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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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福农优品”品牌标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福农优品”品牌标识是什么样子的?
A
“福农优品”品牌标识是福建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持有版权、授权使用的专用标识。标识外观为“福”字造型与二维码的结合体。202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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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福农优品”品牌标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申请使用“福农优品”品牌标识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A
申请使用“福农优品”品牌标识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发展政策规定。
(二)申请主体必须是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农产品及主要原料产地在福建省内。
(三)建立相应的农业生产技术规范和产品标准,实施优质农产品标准化基地生产,有较为完整的营销推广体系和供应链体系。
申请使用“福农优品”品牌标识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除符合本条第一款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区域产业特色鲜明,区域内核心生产经营主体有规模、产品质量稳定,在当地农业农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
(二)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单位(行业协会)持有品牌并进行统一管理和培育。
申请使用“福农优品”品牌标识的企业,除符合本条第一款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获得福建著名农业品牌或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等资格。
(二)生产主体纳入福建省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系统监管,销售的地产包装食用农产品全部粘贴承诺达标合格证/追溯标签。202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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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福农优品”品牌标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申请使用“福农优品”品牌标识的流程是什么?
A
“福农优品”品牌标识使用管理按照“主体申请、县级推荐、市级复核、省级授权”的程序组织:
(一)申报主体需向所在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使用“福农优品”品牌标识,如实填报相关信息。申报材料包括品牌标识使用申请表、标识使用承诺书以及产品质量标准文件、产品认证和质量溯源等说明性、证明性材料。
(二)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组织实地考察,提出推荐意见,报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复核。
(三)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对符合条件的进行汇总,推荐报送福建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四)福建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组织农业技术、品牌建设等领域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授权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五)对获得授权的主体,由福建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颁发证书,允许其规范使用“福农优品”品牌标识。202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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