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农优品”品牌标识使用管理按照“主体申请、县级推荐、市级复核、省级授权”的程序组织:
(一)申报主体需向所在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使用“福农优品”品牌标识,如实填报相关信息。申报材料包括品牌标识使用申请表、标识使用承诺书以及产品质量标准文件、产品认证和质量溯源等说明性、证明性材料。
(二)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组织实地考察,提出推荐意见,报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复核。
(三)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对符合条件的进行汇总,推荐报送福建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四)福建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组织农业技术、品牌建设等领域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授权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五)对获得授权的主体,由福建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颁发证书,允许其规范使用“福农优品”品牌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