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欢迎您访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解读回应 > 政策问答 > 文字问答 > 畜牧
访谈解读:
已经实施某种动物疫病净化并经自评达到省级动物疫病净化标准要求的种畜禽(含奶牛场)等规模养殖企业,可以按照《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全省动物疫病净化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参照《省级动物疫病净化场申报书(样本)》的要求,填写企业动物疫病净化场申报书,报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核,逐级上报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