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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生猪产能综合调控实施方案(2026年修订)》,能否把能繁母猪和规模猪场保有量指标任务分解到乡镇?

来源:畜牧兽医处 发布时间: 2026-07-30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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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解读:

各设区市农业农村部门根据省农业农村厅下达的能繁母猪和规模猪场保有量指标任务,结合实际完善本辖区生猪产能综合调控措施,并将能繁母猪和规模猪场保有量指标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落实,不得将能繁母猪保有量目标分解到乡镇、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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